作者schizophrena (你很記者你很腦殘)
標題Fw: (setzer) Re: 判決原因
時間Thu Jul 11 22:37:37 2013
※ [本文轉錄自 schizophrena 信箱]
作者: schizophrena (你很記者你很腦殘)
標題: Re: 判決原因
時間: Thu Jul 11 20:50:15 2013
※ 引述《setzer (setzer)》之銘言:
: ※ 引述《schizophrena (你很記者你很腦殘)》之銘言:
: : 您自己說 "蛆"在版內為合法使用 並非"政治群體"
: : 就像您說 "花果山猴子" --> DPP貼什麼就在FB轉什麼
: : 吱 -> 猴 食屍
: : 您自己都用了 為什麼版眾不能用
: : 不服駁回理由 因為 版主的自身行為
: 請針對已回應為何違規的理由提出辯駁 謝謝
我拿 "前例" (版主自身行為 版主並未直接水桶自己 代表不違規)
當作辯駁理由 不可以嗎?
吱->是人 不會有食屍 版主可以用
蛆->是人 不會有食屎 版眾也可以用
版主前例如此 版眾也可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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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3.195.214.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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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轉錄者: schizophrena (123.195.214.241), 時間: 07/11/2013 22:37: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