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chizophrena (你很記者你很腦殘)
標題Fw: (setzer) Re: 判決原因
時間Thu Jul 11 22:37:19 2013
※ [本文轉錄自 schizophrena 信箱]
作者: schizophrena (你很記者你很腦殘)
標題: Re: 判決原因
時間: Thu Jul 11 20:37:43 2013
※ 引述《setzer (setzer)》之銘言:
: ※ 引述《schizophrena (你很記者你很腦殘)》之銘言:
: : 因為蛆食屎是正常現象
: : 只是正常的營養行為 非人吃屎的貶抑行為
: : 而且在政黑說蛆是合法 蛆吃屎=猴吃香焦=人吃飯
: : 總比猴吃屍體正常吧
: : 怎麼正常的行為描述要被水桶 版主自己把超自然現象引進來卻說鮮見所以合法呢?
: 蛆既然已被您以及板規認定是投藍選民的代稱 就該以人的標準來看
: 申訴駁回
您自己說 "蛆"在版內為合法使用 並非"政治群體"
就像您說 "花果山猴子" --> DPP貼什麼就在FB轉什麼
吱 -> 猴 食屍
您自己都用了 為什麼版眾不能用
不服駁回理由 因為 版主的自身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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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3.195.214.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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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轉錄者: schizophrena (123.195.214.241), 時間: 07/11/2013 22:3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