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sk1234 (ask)
看板L_SecretGard
標題Re: [申訴] 政黑板bismarcp版主於#1G-bILVs之判決
時間Wed Feb 6 12:38:59 2013
※ 引述《bismarcp (The Stars,Like Dust)》之銘言:
: 如同我回給你的信的內文
: 一些版友有使用分身跟跳板的習慣
: 因此討論版友ip自然就是跟討論跳板浮動ip有關
: ip之認定與分身有關,板規上有規定分身視同本尊
: 對於水桶時間之認定與板規之執行有絕大的關係
: 怎麼會無關版務?
版主知道什麼是分身嗎?
PTT的認定,一個IP,同時有幾個ID在用,這才叫做分身。
單純PO本人的IP,沒有提到誰(哪個ID)的IP跟本人一樣,
算什麼討論分身?
政黑檢舉版板規一-3,已經說了什麼是板務,請bismarcp
版主勿再睜眼說瞎話,如果PO版友的個人IP是板務的話,
本人以後天天PO,一天一IP,反正版主也不用得到什麼建
議,與政黑板牽扯到,就算有關版務了。
最後,還是請小組長認定PO版友IP,是否為政黑檢舉版板
規一-3所列明之板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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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64.19.253
※ 編輯: ask1234 來自: 61.64.19.253 (02/06 12:45)
1F:推 DemPos:就都給你定義就好了 192.192.154.40 02/06 13:43
2F:推 f78:出來選版主阿 183.30.7.183 02/06 14:43
3F:→ lovebbcc:文章代碼(AID): #1GWKSMag (HateP_Picket 203.69.153.68 02/07 00:37
4F:→ lovebbcc:令ASK1234已於本版發文18X篇 堪稱MVP(笑 203.69.153.68 02/07 00:38
5F:→ lovebbcc:還是你承認你前面兩篇也違規怎樣 反正都 203.69.153.68 02/07 00:42
6F:→ lovebbcc:過了十天的判決期限 你敢勇於承認昨日錯 203.69.153.68 02/07 00:44
7F:→ lovebbcc:誤看看這樣大家能不能比較接受你前後矛盾 203.69.153.68 02/07 00:48
本人該篇文章是在討論什麼東西,有點中文常識都看得懂,
跟單純PO版友IP,根本是風馬牛不相及,看得懂就看得懂,
看不懂,本人也不浪費時間解釋了。
※ 編輯: ask1234 來自: 61.64.19.253 (02/08 12:49)
8F:→ lovebbcc:老實說我也真的看不懂你到底想說什麼XD 203.69.153.68 02/09 04:34
9F:推 Fengyeh:先找個看得懂你意思的人,為大家解釋好嗎? 1.160.25.81 02/09 12:02
10F:推 f78:我說話不算話又怎樣,檢舉我阿,阿超過十天了喔 121.11.180.152 02/09 22: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