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sk1234 (ask)
看板L_SecretGard
標題[申訴] 政黑板setzer版主於#1H1MGUls之判決
時間Wed Feb 6 12:12:02 2013
一、申訴人ID: ask1234
二、被申訴看板/被申訴人ID: HateP_Picket / setzer
三、申訴判決:
文章代碼(AID):
#1H1MGUls (HateP_Picket)
推 setzer:ask1234 違反板規2-10 對本板相近政治傾向群體攻擊 水桶5日 01/28 11:15
四、申訴理由:
本人提到政黑版有一群「不為好處,自動自發幫馬囧顛倒黑白、
爭功諉過、裝神弄鬼、擦脂抹粉」的人,並且稱這批人為馬奴。
依據政黑板板規二-10,攻擊政黑板內「具有相近政治傾向之群體」,
才算違反板規二-10,反之,這一群「具有相近政治傾向之群體」不在
政黑板,而是在八卦版、政治板等等非政黑板的版面,本人即便光明正
大地攻擊,亦無違反板規二-10,更別說本人並無指名道姓這群人是誰。
請小組長認定本人所攻擊的「不為好處,自動自發幫馬囧顛倒黑白、
爭功諉過、裝神弄鬼、擦脂抹粉」這群人,是否在政黑板?
小組長認定政黑板真有這批人,本人攻擊這批人,當然違反板規二-10;
相反,若小組長無法認定政黑板有這批人,本人理應無違規。
五、依據板規:
政黑板
第二章 一般罰則性板規
10.對具有相同投票對象之群體以及
本板具有相近政治傾向之群體歧視或攻擊。
例如:糞蛆、蠢吱、無腦689、無腦609等。
(是否對政治傾向群體歧視或攻擊由板主認定)
六、檢附證據:
[證一]
#1H1MGUls (HateP_Picket)
本人被檢舉文及版主判決文
[證二] 本人第一封申訴信
[證三] 本人第二封申訴信
[證四] setzer版主第一封回覆信
[證五] setzer版主第二封回覆信
PS:
[證一]本人無權限轉貼,請小組長前往查閱,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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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64.19.253
※ 編輯: ask1234 來自: 61.64.19.253 (02/06 12:13)
1F:推 rocfrank:你攻擊到我了!挺「國家元首」那裡不對了? 118.150.138.24 02/06 13:11
2F:推 DemPos:"本人即便光明正大地攻擊" <--幫你標註 192.192.154.47 02/06 17:15
3F:→ ssnlee:又碰到桌頭啦?科科。 203.74.102.131 02/06 21:31
4F:→ hikki82119:記得這時間你不是出桶了嗎? 111.81.60.8 02/06 21:37
5F:→ hikki82119:不過可以請教一下你是如何刪推文沒痕跡 111.81.60.8 02/06 2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