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ismarcp (The Stars,Like Dust)
站內L_SecretGard
標題Re: [申訴] 政黑板bismarcp版主於#1G-bILVs之判決
時間Sat Feb 2 23:15:27 2013
如同我回給你的信的內文
一些版友有使用分身跟跳板的習慣
因此討論版友ip自然就是跟討論跳板浮動ip有關
ip之認定與分身有關,板規上有規定分身視同本尊
對於水桶時間之認定與板規之執行有絕大的關係
怎麼會無關版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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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24.76.77
1F:推 Fengyeh:其實重點是申訴人自己也有討論別人的紀錄 1.160.26.83 02/03 08:01
2F:推 lovebbcc:只許ASK發文討論我IP 不許我發文質疑他IP 203.69.153.68 02/03 11:33
3F:推 f78:想濫用版主權限好歹也得選上版主吧 121.11.176.225 02/03 12:45
4F:→ lovebbcc:喔錯了 我只是推文 ASK閣下是直接發文的 203.69.153.68 02/05 09: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