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sk1234 (ask)
看板L_SecretGard
標題[申訴] 政黑板bismarcp版主於#1G-bILVs之判決
時間Wed Jan 23 15:00:16 2013
一、申訴人ID: ask1234
二、被申訴看板/被申訴人ID: HateP_Picket / bismarcp
三、申訴判決:
文章代碼(AID):
#1G-bILVs (HateP_Picket)
推 bismarcp:討論分身與跳板跟板務有關,不違規 01/19 18:22
四、申訴理由:
1.政黑檢舉版板規一-3規定,「本板僅為
檢舉政黑主板違規與
板務建議之用」。
因此,政黑檢舉版之版務只有「
檢舉政黑主板違規」與「
板務建議」
這兩項。
→ lovebbcc:對了ASK1234要用 61.64.19.253的時間好像都剛好再下午 01/19 01:13
請教bismarcp版主,
上面這行推了本人IP與上線時間的推文,關啥版務?
讓bismarcp版主得到了什麼建議?
讓bismarcp版主悟出了本人什麼分身?
2.ID有分身並不違反PTT規定,要討論本人的IP,是否有其他分身,
本人無所謂,但把「本人的IP與上網時間」當成政黑檢舉版板規
一-3所列明的兩項版務,雖然不像把「版友回來了」當成版務那
麼荒謬,但也算把板規一-3所規定的兩項版務,擴張解釋。
試問下面這些本人的資料,不但有IP,還有上站時間,算不算有
關版務?可以當成版務文在政黑檢舉版發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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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查詢網友 】
《ID暱稱》ask1234 (ask) 《經濟狀況》小康
《登入次數》1239 次 (同天內只計一次) 《有效文章》504 篇 (劣:0)
《目前動態》不在站上 《私人信箱》最近無新信件
《上次上站》01/23/2013 13:33:07 Wed 《上次故鄉》61.64.19.253
《 五子棋 》 0 勝 0 敗 0 和 《象棋戰績》 0 勝 0 敗 0 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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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以上,請小組長裁決此案,謝謝。
五、依據板規:
政治黑特檢舉版
第一章 總則
3.本板
僅為
檢舉政黑主板違規與
板務建議之用,請勿發表無關主旨之文章。
第二章 一般罰則性版規
14.
板務建議文禁止發表或
回推無關板務之事項。
六、檢附證據:
[證1]
#1G-bILVs (HateP_Picket) 本人之檢舉文與版主之判決文。
[證2] 本人寄予bismarcp版主之申訴信
[證3] bismarcp版主回覆本人之回覆信
PS:因本人無政黑檢舉版轉貼之權限,無法轉貼[證1],
請小組長自行查閱,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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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64.19.253
※ 編輯: ask1234 來自: 61.64.19.253 (01/23 15:02)
※ 編輯: ask1234 來自: 61.64.19.253 (01/23 1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