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id725 (基德)
看板L_SecretGard
標題[證2] 不服政檢板setzer板主之判決 #1GkT9jvN
時間Sun Dec 2 19:39:38 2012
※ [本文轉錄自 HateP_Picket 看板 #1GkWds4X ]
作者: kid725 (基德) 站內: HateP_Picket
標題: [申訴] setzer版主於
#1GkT9jvN之判決
時間: Sat Dec 1 21:45:23 2012
一.申訴標的
文章代碼(AID):
#1GkT9jvN (HateP_Picket)
1F:推 setzer:kid725 違反板規 補-4 針對單一板友引戰 水桶10日12/01 20:33
二.申訴理由
此次askemm板友被水桶 乃因其以推文辱罵我之故
身為他所辱罵的對象
我相信我有要求對方受懲處以後改善其言行的權利
"希望對方嘴巴可以乾淨點" 我作出此要求絕對合情合理
為何我要求板眾改善言行 構成"引戰"?
希望知道板主乃依據何標準將我以引戰處理?
另外 若我要求板眾"嘴巴乾淨點" 達到"引戰"標準
是否以後說:
"眼睛看清楚點"."耳朵聽清楚點"."講話講清楚點"
甚至是"下次不要引戰了"."你引戰不怕進水桶?" 也算在"引戰"當中?
過去板規中所規定者為"人身攻擊"
如今"引戰"標準令我無所適從
但要求板眾改善言行 構成"引戰"絕對沒有道理
還請板主釋疑 解釋對"引戰"之認定
另外 這方面的處置加嚴 代表板主有意以更確實的手段維持秩序
不知板主是否有意對於板上氾濫的不具名攻擊手段作出應對?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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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譁! 原來是個穿著很亮盔甲的金皮卡。
鹹濕的眼神、淫賤的笑意、乞撚人憎的動作,已知道他是基佬中的極品的了」
Fate/zero 全四卷 歡樂發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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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2.104.122.114
2F:推 tpkgo:政黑這位版主文章沒看過嗎 這種判決水準不意外 12/02 08:56
3F:推 setzer:板規保障對您引戰者會被禁言處份 並不代表您檢舉成功後可以 12/02 13:12
4F:→ setzer:反過來對對方引戰 12/02 13:12
5F:推 setzer:指稱網友[嘴巴不乾淨]已構成引戰標準 申訴駁回 12/02 13:12
6F:推 setzer:tpkgo 違反政黑檢舉板板規 臨-4 非當事人對申訴文推文 警告 12/02 13:13
7F:→ setzer:1次 12/02 1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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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轉錄者: kid725 (112.104.122.114), 時間: 12/02/2012 19:39: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