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uminosa (芬多精)
看板L_SecretGard
標題Re: [申訴] setzer 只許州官吹喇叭 不准百姓打嘴砲
時間Sun Dec 2 00:53:49 2012
※ 引述《setzer (setzer)》之銘言:
: 1. 從申訴人在被檢舉文特地寫出馬英九所說[吹喇叭]在對岸的用語意思
所以你明確知道我的意思就是馬英九所說的意思,
你憑什麼用你惡意扭歪的意思栽贓成是我的意思?
: 以及在申訴文中再次提及總統認證掛保證的文化用語以做為辯解之用
誰跟你辯解?我開宗明義就表示是引用馬英九的官方話語權來運行文脈,你才在曲解!
: 表示申訴人明確知道[吹喇叭]一詞在中華民國台灣地區的一般語意
吹喇叭就是吹喇叭,還有什麼語意?你到底滿腦在想什麼?佛印心中存佛,所見皆佛。
我真想問問當你看到樂隊吹喇叭時,心思浮現的是何光(溜溜?)景?
: 2. 從申訴人在被檢舉文又以[活春宮]一詞來講述該文所述[互吹喇叭]的行為
: 亦足以證明申訴人所述之[吹喇叭]行為並非指拍馬屁 而是性行為的一種
所以「人格謀殺」,就是殺人行為的一種?
所以「精神外遇」,就是通姦行為的一種?
國家(板務)機器刑罰權可以這樣任憑司法官恣意擴張解釋玩弄文字遊戲玩死被告?
中華民國國民沒有天賦人權說出無恥政渣和無良學棍相互吹捧的變態醜態
活像不堪入目的「政治活春宮秀」這樣的辛辣式政治評論?
現在是馬英九威權復辟就白色恐怖文字獄思想警總大復活嗎?
: 3. 根據政黑板規2-7禁止發文或推文討論男女性器官或性行為之西斯文
: 發文多次寫到性行為的西斯文是被政黑板所禁止的 因此判處禁言處分
請問我又「討論」了什麼?誰的喇叭比較大支?怎樣吹比較大聲?
我發文動機與內涵就為了討論性器官和性行為?
還是討論有權有勢者沒耳沒心少了這兩種器官之無恥下流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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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rocfrank:請教一下:怎樣吹比較大聲?你一定知道的 118.150.138.24 12/02 22:21
2F:→ lovebbcc:禮拜四來嗎 無正當理由不到庭 得命拘提 203.69.153.68 12/03 09:58
3F:→ luminosa:哪個禮拜四?若沒用雙掛號,不算有效送達吧 36.225.108.113 12/03 2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