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sk1234 (ask)
看板L_SecretGard
標題Re: [檢舉] 政黑板 版主群 違反版規五-c
時間Wed Jun 27 14:53:07 2012
小組長在判決公告提到,
「故請 版主群 據此判決
於 06/25
前 重新檢視該案後
重新判決」
也就是說,06/25前,政黑板版主群要做完兩件事,
一是重新檢視該案,
二是重新判決該案。
http://goo.gl/UPtQs
判決
解釋:法院依據法律對訴訟事件所做的裁定。
用在政黑板版主身上,就是版主群依據板規,
對申訴案(檢舉案)所作的裁定。
既然該案是在06/26才公告版主群的判決結果
,換言之,就是政黑板版主群沒有在06/25前
,重新判決該案。
結論:
小組長要求 政黑板版主群 在06/25前重新判決該案,
但 政黑板版主群 無視這個日期限定,直到06/26日才
重新判決該案。
請問小組長,政黑板版主群是否算是無視小組長的判決、公告?
小組長的
「於 06/25前 重新檢視該案後重新判決」這段話,
總不會是說要版主群06/25前才重新檢視就好,至於要重新檢
視多久再來重新判決,則跟06/25這個日子沒有關係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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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64.19.253
1F:推 IOUI0UIOU:來了,來了。 06/27 15:11
2F:推 silveryfox99:噗﹐果然被我猜中XD 06/27 15:13
3F:→ IOUI0UIOU:愛逼西乾脆不改判算了,改判還不是被當蠢蛋照樣被申訴啊 06/27 15:16
4F:→ IOUI0UIOU:說穿了,這申訴根本點不再要求正確的判決,只是在鬥版主 06/27 15:17
5F:→ IOUI0UIOU:要再討論下去,不知道申訴人是否有遵守PTT使用條款依照 06/27 15:21
6F:→ IOUI0UIOU:真實資料註冊的義務,又怎麼能相對地要求其他人相對權利 06/27 15:23
7F:→ IOUI0UIOU:申訴者追求的是"錯誤的判決要求更正"或"就是要鬥爭版主" 06/27 15:31
8F:→ IOUI0UIOU:相信大家心中各自有一把尺。 06/27 15:38
9F:推 f78:要換M開頭上來說政黑黑官了嗎? 06/27 16:41
10F:→ lovebbcc:あたしって、ほんとバカ(藍毛自爆貌 06/27 17:35
11F:→ lovebbcc:我放棄辯駁,如果真的想看我被處置請小組長停我權好了。 06/27 17:42
12F:→ lovebbcc:判一個案無論怎麼判一定會得罪一方,每次判都準備上組務 06/27 17:44
13F:→ dreamysky:政黑板主不就是用來上組務用得?XD 06/27 17:45
14F:→ lovebbcc:要說起來被停權了還是一種解脫,不太像處罰,我甘心接受. 06/27 17:46
15F:推 dreamysky:其實組長不想判就不判就好啦... 『得』又不是『應』 06/27 17:54
16F:推 silveryfox99:先把我申訴案判完再停權呀!(淚奔 06/27 17:55
17F:推 ssnlee:這下有人要哭倒萬里長城了.... 06/28 02:41
18F:→ ssnlee:哭到別人不敢判你也不失為一個方法。 06/28 02:43
19F:推 goetze:永遠就這幾個帳號在鬧 06/28 20:20
※ ask1234:轉錄至看板 About_Life 07/05 0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