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audete (芬芳)
看板L_SecretGard
標題[申訴] 不服 dreamysky 包庇暴力言論!
時間Mon Dec 5 01:57:47 2011
一、申訴人ID:gaudete
二、被申訴看板/被申訴人ID:HatePolitics/dreamysky
三、申訴事由:
有人在曾遭林政杰打歪鼻子的金恆煒的文章底下推文攻擊如〔證1]:
推 jimmyliu1217:有沒有人去把牠歪的鼻梁再打正回來啊???
經本人檢舉如〔證2],板主竟判無罪:
推 dreamysky:推文為問有沒有人把金歪的鼻樑打正『回來』,不符合檢舉
→ dreamysky:板規要項,檢舉案不成立,結案!
政黑板規:
第二章 一般罰則性版規
3.惡意鼓勵暴力的極端言論。
反串、惡搞者不在此限。是否為反串、惡搞,由版主認定。
標題盡量寫明反串惡搞,以利版主辨認。
*暴力:鼓吹慫恿他人傷害、自戕、自殘、殺人...等!*
符合板規要項如下:
1. 牠: 貶低人格為獸格,足見「惡意」。
2. 有沒有人:教唆、「鼓勵」。
3. 打: 傷害、「暴力」。
本人不服而申訴如〔證3],板主仍歪理推諉:
推 dreamysky:判決依據:1.疑問用法 2.打正回來為『回復』而非傷害
→ dreamysky:請勿以單一文字看整句文字
1. 疑問用法在法律上沒有阻卻違法的效力。難道可以這樣說:
「有沒有人要得而誅之陳水扁?」
「有沒有人要衝進總統府,活捉陳水扁?」
「有沒有人要拿刺刀,插進陳水扁腦門?」
「有沒有人要把子彈上膛,讓陳水扁死得很難看?」
當然不可以嘛!如果這樣說都沒事無罪,
台灣司法還能讓人相信嗎?中華民國還算是令人尊敬的正常國家嗎?
2. 鼻樑被人打歪,哪間醫療院所的診治方式是用「打」正以助回復原狀的?請舉證!
你敢講,也要有人敢聽吧?
3. 請勿以藍色眼鏡看是非價值!
外省人格者金恆煒先生身為國共暴力受害人,且是癌症病患,
藍民竟忍心對其惡毒詛訐,板主更狠心黨同護短,良善焉存?
是故本人除要求jimmyliu1217板友應受制裁外,
dreamysky板主顯然嚴重扭曲人性義理的偏差執法,亦應依組規予以警告或拔除!
心情組規:
四、看板秩序。
8.a.判決
嚴重或多次
偏頗失當者
組長得以對板主提出板務警告一次
如情節嚴重者直接拔除板主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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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30.6.145
※ 編輯: gaudete 來自: 61.230.6.145 (12/05 0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