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reamysky (官小職卑 權輕位賤)
看板L_SecretGard
標題Re: [申訴] 政黑版主dreamysky惡意判人水桶
時間Mon Nov 21 00:46:03 2011
OK~終於比較有時間了
來好好解釋此案過程
首先aitt於政黑板發文如[證三]
內容提
QUOTE:
就是因為馬英九說什麼都要恢復18%.幫公務員加薪
所以他們才會死都要投藍.不是嗎? [證三]
遭ladioshuang 檢舉違反政黑板板規2-8 [證四]
由於其有附上明確證據證明18%一直都存在著,沒有消失故沒有『恢復』
違悖事實。
因此余發文要求原發文者aitt解釋,針對"馬英九說什麼都要恢復18%"提出說明
亦可承認錯誤,開放認錯協商[證五]
aitt 回應僅僅只有一個連結跟一句話[證七]
Quote:"上面連結麻煩看一下...銓敘部通知恢復額度"
第一:沒有解釋他被檢舉的爭議點
第二:沒有接受認錯協商,等於交給板工就他回應判決
因此余就針對他的回應狀況做出判決[證六]
就余而言
1. 其回應草率,無針對爭議點做出回應
2. ladioshuang所提證據可知,[18%]制度一直存在,沒有恢復的疑慮
且ladioshuang所提證據完備、aitt者回應儘一行。就證據力而言,
ladioshuang較為完備。
3. 恢復18% 與恢復18%額度就中文上而言確實是不一樣的,理由:
請問『他被我殺了』以及『他"預算"被我殺了』,兩者有一樣嗎?
4. aitt申訴標題:政黑版主dreamysky惡意判人水桶
內容卻只有aitt及余信件內容,及余判決公告。
余一既沒主動水桶、二開放24小時回應、三亦開放協商
何來惡意之說?
反倒是aitt板友來此處申訴,完整證據還要余提出,無誤導組長之疑慮?
余實不知該員申訴的誠意及意圖何在?
由過往紀錄亦可查知,關於aitt板友被檢舉違反敝板板規2-8紀錄中
光余判決紀錄便有三次不成立或不予受理,
其被檢舉違反敝板其他板規的案件中,光是余判決紀錄亦有四次不成立。
何來惡意判人水桶之說?
余致力於公平判決,不時徒添組長困擾,余深感無奈及抱歉。
有請組長明鑑!無任公感!
政黑板被申訴板工 DS 謹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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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2.104.142.95
1F:推 iwasdying:本文將轉寄給申訴方,有請申訴方做出回應或是交由判決 11/21 00:59
2F:→ ladioshuang:之前某次aitt的檢舉中,aitt的答辯只有從朋友那邊聽到 11/21 09:42
3F:→ ladioshuang:完全沒任何可共驗證的新聞資料,而版主竟放aitt一馬 11/21 09:44
4F:→ ladioshuang:這明顯的偏頗aitt,才叫做惡意縱放,aitt有沒有搞錯啊 11/21 09:48
5F:推 aitt:朋友那裡聽到...不代表不真實.... 11/21 10:52
6F:→ aitt:再說.每個人的意見都該被尊重吧.即便是非主流的意見 11/21 10:54
7F:推 aitt:造謠要成立.好歹也要有可以反駁的證據吧.. 11/21 10:57
8F:推 aitt:難道只因為政黑版藍的聲音是主流.所以批藍..乃至批判過去 11/21 11:01
9F:推 aitt:族群間的不公平待遇也不可以? 11/21 11:05
10F:→ ladioshuang:朋友那裡聽到,不代表真實,連可供驗證的東西都沒有 11/21 11:06
11F:推 aitt:但也沒證據說不真實.不是嗎? 11/21 11:07
12F:→ ladioshuang:朋友隨口虎濫你也信?你的證據完全無法反駁事實 11/21 11:08
13F:→ aitt:政黑對待版友不應有不一樣的標準吧..對藍對綠都是 11/21 11:09
14F:→ ladioshuang:所以要有其他證據可供檢驗,你的其他證據呢?完全沒有 11/21 11:10
15F:→ ladioshuang:政黑對你已經是非常寬鬆的了,根本是不一樣的標準 11/21 11:12
16F:推 aitt:政黑版上的外省既得利益者會討厭我很正常.因我厭惡特權不公平 11/21 11:20
17F:推 aitt:但也請不要把政黑變成某族群專用的版.好嗎? 11/21 11:23
18F:→ ladioshuang:誰是外省既得利益者?直接點名出來,你的問題根本不是 11/21 11:32
19F:→ ladioshuang:啥特權,全是你自己的問題,有人會因為考不上北聯就去 11/21 11:33
20F:推 aitt:一來保護隱私.二來眾版友自己心裡有數.我沒必要點名 11/21 11:34
21F:→ ladioshuang:怪兩蔣,去怪外省人嗎?全PTT大家只看到你aitt在牽拖 11/21 11:35
22F:→ ladioshuang:更多的人不會講閩南語被本省人歧視的,你又看到了嗎? 11/21 11:37
23F:→ ladioshuang:房價問題你扯外省,公務員上班喝飲料你也要扯外省 11/21 11:39
24F:→ ladioshuang:這種極度偏頗的言論也只有政黑可以容忍你,其他版有嗎 11/21 11:41
25F:推 iwasdying:本案直接關係人請盡量直接回文回應板主答辯,否則您與其 11/21 13:59
26F:→ iwasdying:他使用者吵起來的部分我會當作沒看見。 11/21 14:00
27F:推 iwasdying:而且申訴方還未告訴組長到底要繼續回應或是等判決。 11/21 14:33
28F:推 aitt:等判決吧.該說的我都說了. 11/21 17:24
29F:推 iwasdying:=============本案將在24小時內做出判決=============== 11/21 17:57
30F:推 iwasdying:本案直接關係人可在24小時內提出補述,若提出補述判決將 11/21 18:02
31F:→ iwasdying:延後。 11/21 1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