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wasdying (Tia)
看板L_SecretGard
標題[公告] 心情小品集組務板板規 2011 修訂版
時間Fri Nov 18 21:30:37 2011
*2011整合修訂部分以亮白字標示,2012年2月將修改回一般白字。
※ 總則 請正確使用各標題種類 分類有誤或使用未合乎規定者不予受理
一、本板僅接受 SecretGardan 心情小品集小組或組內各看板事務之
申訴、申請、建議、
問題、
檢舉,,與上述事務無關者,直接刪文不另行公告。
二、本板板規和小組組規未盡事宜,由生活娛樂館群組組規和站規規範之。
三、使用組務板時,請使用下列文章分類、格式及相關規定:
1.[申訴] 請先與該板板主溝通,對板主解釋不服或板主超過三日以上不理會,
才能使用本申訴管道,並逕行提出完整之溝通過程及事件相關文章,
資料如有闕漏則不予受理。
a.對心情群組板主各項判決有議,發文僅限當事人與板主之答辯;
非當事人提出之申訴及相關人之答辯則一律刪文處理、申訴則不受理。
例外:根據 PttLaw 法務之判決 #1BuMqp-M (PttLaw),
申訴當事人可授權代理申訴,
代理申訴方提出申訴時務必把授權代理並檢附證據,如無附上,
將不予以受理並刪文處之。
b.對於各板不合理板規之申訴,並請提出具體改善方法。
c.對板主的申訴請於其公告或者處理時間的十五日內提出,
逾期視同放棄申訴權利。
d.申訴時請勿夾帶無意義攻擊的字句,違規者,
刪文記警告一次,申訴案不處置。
e.請確實填寫每一欄位,勿任意修改或刪砍增加欄位。
f.為養成板主要有自行前往組務板察看履行板主義務,
申訴案發文時間算起三日內若未被組長退件,應予以回文答覆(辯)。
三日內板主若未前來處理申訴案,組長才會回文並去信通知。
無視組長時間限定之板主,將依組規處分。
2.[申請] 組規中各項應至小組申請之事項用之。
3.[請假] 三日以上無法上站,請以站內信通知組務與看板內其他板主,
若是超過七日無法上站處理板務請於L_SecretGard填寫假單。
*七日未上站,第八日(之後)由板友檢舉之,將公告與去信通知要求三天內
上站說明(包含檢舉當天算起),第11天仍未上站說明給予警告乙支並再給
兩天期限(包含警告當天),兩天後(第13天)仍未說明,予以解職。
.8 .11 .13
時間圖├┼┼┼┼┼┼┼┼┼┼┼┤
^公告 ^1 ^解職
*初次七日未上站,在第13天前有上站說明原因,不予懲處(警告撤回)。
二犯第八日被檢舉後,先記一支警告,第十日仍未上站,予以解職。
(不論初犯是第幾天上站說明,二犯以上均走此途徑。)
(二犯開始直接記警告,故期間內上站不需要至組務板說明。)
(二犯) .8 .10
時間圖├┼┼┼┼┼┼┼┼┤
^1 ^仍未上站便解職
4.[建議] 僅限於(1)L_SecretGard看板、(2)心情各個看板之共同事務之建議
若為心情各獨立看板之板規請於與該板板主溝通後,
提出完整溝通過程,再逕行使用[申訴]提出。
5.[問題] 僅限於L_SecretGard之板規或組規釋疑,各看板之板規釋疑請去信各板主。
6.[公告]與[
宣判]兩個選項,禁止「非組長以上層級」使用。
違規者予以劣退與永久水桶。
7.[檢舉] 適用於L_SecretGard板面上之討論,人身攻擊、吵架等情緒性言論,
僅限於當事人提出檢舉,文章違規屬實刪文水桶三十日;
濫用檢舉或多次檢舉無效者視情況警告或水桶三十日。
可用於檢舉板主未盡組規規範事宜。
8.[其他] 偶發緊急事件用之。(例:洗板、非法連結……等)
四、看板秩序。
1.為避免濫用申訴權,申訴時檢附之溝通過程與事件相關資料,請詳實完整,
水球/信件/交談等記錄,請直接自信箱轉錄至組務板,不得修改,
若經編輯即認定為無效證據,且與申訴案無關之文件,一概不予採用,
如有偽造證據之實者,劣文退回並永久水桶,請珍惜申訴權。
如有分身帳號的情形,經帳號部判定後連坐處分。
2.發表於本板之文章不論是否合乎分類,明確人身攻擊、羞辱特定板友或群體,
該文章刪文並水桶三十日。
3.濫用文章標題之情況刪文並警告一次。
4.發表無關看板板務、廣告文,直接劣文退回。
5.本板文章未經原作者同意禁止轉出。
若該板板主有需要,或使用者上訴時需要(僅限轉錄至群組務板)則不在此限,
違者水桶七日。
[宣判]與[公告]文章可自行援引,但切勿任意竄改之。
經發現竄改屬實者,使用者於本板水桶七日,本板竄改文章劣退。
6.對結案之判決有任何異議,請勿直接回覆文章於本板,請至 About_Life 提出上訴
違者刪文不另公告。
針對「板主適任與否」之案件,僅得申訴到組務板,小組判決以後不可再上訴。
(「板主適任與否」更新來自#1BuMqp-M (PttLaw))
(PTT申訴制度改變請參閱#1Ck8NgEt (About_Life))
7.警告累積超過一次則視情況給予劣退與水桶三十日,水桶的期限累犯追加。
8.組內板主如有違反以下幾點:
a.判決嚴重或多次偏頗失當者
b.板主個人於管轄板面或組務板行為嚴重失當者
c.無視小組長或群組長以上層級站務判決、公告者
d.無視生活群組組規與心情小組組規者
小組長得以對板主提出板務警告一次,累計兩次警告則拔除板主職務;
如情節嚴重者直接拔除板主職務;
經警告後而拔除之怠職板主,一年內不得申請小組內之板主職務與新增看板申請。
已卸任之板主若組務判定行為失當者,褫奪本群組內任板主之權。
五、板規不足之處得視情況增補或刪減之,不溯及既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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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竟是被公允的罪 抱怨也該慎終追遠
漸漸腐爛的餘味 紛紛凋零的式微
而風裡依然有我們的歌 在你又說愛我的習慣午後
你也算是不得已的已經 在我試著掙脫的徒勞無功
--《習慣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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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7.234.46
※ 編輯: iwasdying 來自: 114.37.234.46 (11/19 01:10)
新增編輯
#1Et5PnvY (L_SecretGard)公告之修改板規。
※ 編輯: iwasdying 來自: 114.44.211.45 (12/05 13: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