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celaw (凍結的法律)
看板L_SecretGard
標題[申訴] HatePolitics政黑板水桶我
時間Sun Oct 2 14:09:25 2011
申訴前,請先確實與板主溝通過。
若對板主解釋不服或板主3天以上都不理會,再使用本申訴管道。
請申訴者將溝通證據以轉錄形式轉錄至本板,經修改或未提出者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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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訴人ID:
icelaw
二、被申訴看板/被申訴人ID:
HatePolitics/ suwilliam
三、申訴事由:
因為版規沒有明確寫出張貼新聞的這個行為就算轉錄
BBS有明確轉錄的字眼是按下Ctrl+x 之後會出現轉錄的字眼
因此我的認知中轉錄是按下Ctrl+x來轉錄別版的文章or新聞到此版
像八卦版就有明確寫出張貼新聞一天一篇的限制 非常明確
因為你們定版規定時沒定義清楚何種行為才是轉錄
只有定義轉錄他人的文章 報章上的新聞都算
所以讓我誤解 因而違反你們定義的"版規" 因此我才有疑義 這是我的認知
定義版規時最好是連行為模式都定義清楚 這樣才不會有爭議!
四、檢附證據: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6.163.13
1F:→ suwilliam:檢舉案底下推文就有判決結果~違反24HR內轉錄文章超過3篇 10/02 14:13
可是我不只是轉錄文章阿
我是為了鋪陳下面的論點 把新聞再引用一便
不然可看全文評論的比例 可受公評!
如果只是單純的轉錄 那我下面一大推的評論算什麼?
還有難道現在水桶人都不用發公告的嗎 可以私底下想怎樣就怎樣嗎
連水桶幾日都不知道 真的可以這個樣子?
2F:→ suwilliam:引用乃指討論所需的部分摘錄~全文轉載且用新聞分類標籤 10/02 14:17
3F:→ icelaw:請問要去拿裡看檢舉文? 10/02 14:19
4F:→ suwilliam:推文判決在政黑已施行一段時日~亦屬公開版面~無私下之說 10/02 14:23
請問發新聞是轉錄文章嗎 這根本就不同麻
如果是24小時之內禁止發超過三篇以上的新聞
如果版規有明確的這樣寫我就認同
可是版規有這樣寫嗎 根本就沒有嘛
我覺得如果要這樣子的話 請像八卦版一樣
就明確規定新聞一天只能發幾篇 不要有模糊地帶
7F:→ dreamysky:不清楚那位板主桶的...那有確實溝通過?= =a 10/02 18:06
※ 編輯: icelaw 來自: 220.136.163.13 (10/02 20:31)
8F:→ dreamysky:原本不知道是哪個板主桶的,知道誰桶的就申訴,有溝通? 10/02 21:35
9F:推 GeminiMan:請附上板務溝通信件紀錄,板主未回應達三天始得申訴。 10/02 23:37
10F:→ GeminiMan:證據請原文轉錄至組務板,勿附於文內。 10/02 23: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