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eeroyu (希洛唯)
看板L_SecretGard
標題Re: [申訴] 至小組長的公開信
時間Sat Oct 1 04:17:48 2011
小組長您好
這幾篇的發展,出乎我預料
Faberge開始說謊,在判其他版友水桶的文中,說出本人沒說過的話。
比如:
"heeroyu堅持檢舉,重嚴論處"
"根據heeroyu之要求 他認為我們必須清查鬧版之下的犯規清單"
"今日heeroyu板友引述版規 認為各位出言噓文有冒犯之意"
請容本人一一戳破他的謊言
(1)
謊言一:
"heeroyu堅持檢舉,重嚴論處"
我沒說過"堅持檢舉,重嚴論處"那樣的話,
我從頭到尾只檢舉過Shinkun、Rjab、spf27angie三人,也沒說要"重嚴論處"。
所以,我檢舉的三人外的人水桶的文告中,若出現
"heeroyu堅持檢舉,重嚴論處",明顯說謊。
而且,我堅持的東西,板主有自己的決定,他不會聽我的。
(2)
謊言二:
"根據heeroyu之要求 他認為我們必須清查鬧版之下的犯規清單"
我只有指出Faberge沒執行他的公告是瀆職
我只有提出三人的檢舉案
我並沒要求或認為要清查犯規清單
(3)
謊言三:
"今日heeroyu板友引述版規 認為各位出言噓文有冒犯之意"
我不認為出言噓文就有冒犯之意,我從未發表過那樣的文字
也沒因有人噓文就去檢舉
Faberge請說清楚,不要說謊好嗎?
Faberge接連說了好幾個謊,不免讓人覺得其誠信已經出現問題。
試問,我們又能相信他在此申訴案的証詞嗎?
請小組長明察秋毫!
※ 引述《Faberge (你的大F)》之銘言:
: 小組長您好
: 今天我抱著被免職的覺悟
: 抱著名聲狼藉的覺悟
: 公開寫這封信給您
: 我做版主兩年來
: 受到無數鬧版者來信
: 惡言相向 要脅對簿公堂
: 我沒有怨言
: 只希望您能重視 "版主人力資源嚴重缺乏" 的問題
: 我被sumade抹黑 被自稱創站者的朋友要脅
: 我能夠承受
: 但有一件事我無法接受
: heeroyu申訴時間為 8/3
: 您請我說明時間為 9/21
: 相關人事物我早已遺忘 即使有信件我也不再保留 您覺得我該怎麼作?
: 若您花時間看heeroyu的文章
: 您會知道我們不願判決的理由
你水桶公告不是說,要判"吵架者水桶三天,將另行公告"?
怎會說你不願判決?
你看過本人文章後,就發出本人水桶文,並公告將對判"吵架者水桶三天,將另行公告"
你不是判了嗎?
若你當初有不願判決的理由,為何公告要說將判"吵架者水桶三天,將另行公告"!
現在又改口說"你們不願判決有理由"。
若是你們當初有"不願判決的理由",那篇公告為何要判"吵架者水桶三天,將另行公告"!
這不是先後說法矛盾嗎?
: 問題只有一個 您是否真的有空仔細看過?
: 針對鬧版者提出的檢舉 遲了一個多月要版主提出解釋
沒指出我哪點引戰,就判我引戰文,現在又改口說鬧板文?
說詞前後不一...
一點証據都沒有嗎?
水桶發出去的話,應該有系統記錄可查吧!
被水桶者信箱也會有信件吧!
那不回應檢舉是否有處理,會如何處理,是怎回事?
你沒証據的話,也大概說明一下,你如何處理的?
比如,對罵幹與你他媽者,你完全記不得如何處理的嗎?
: 有功沒賞 有錯必罰
: 我們是要姑息養奸 讓那些愛亂的人一個板亂過一個版
不能姑息養奸,同意!
大F板主後來幾篇文章,明顯又說謊了!
比如,Faberge說「今日heeroyu板友引述版規 認為各位出言噓文有冒犯之意」
比如,Faberge說「根據heeroyu之要求 他認為我們必須清查鬧版之下的犯規清單」
比如,Faberge說「heeroyu堅持檢舉,重嚴論處」
這些都是無中生有,我沒說過或要求過那樣的事?
我從頭到尾只檢舉過三人。
Faberge把他自己一手主導的水桶案,強加在我頭上,想讓我成為眾矢之的。
試問,誰在說謊? 誰是奸?
讓事証說話吧!
: 讓PTT變成這樣的地方 讓正常使用的人忍氣吞聲
: 還是要像我一樣被罵臭 被免職 被叮的裡外不是人
: 在我拿去留當賭注的時刻 望您深思
: 眾版友
: 我知道這一判 很多人不滿 認為我亂判
: 我問大家一句
: 一天文章多少篇? 誰讓我們有時間好好判?
容我說一句話,ptt那麼多板,其他熱門板文章會比較少嗎?
若真如你說的,那其他板的板主也都沒辦法好好判了?
是這樣嗎?
問題是,你沒時間好好判就不要當板主!
你若不想判就不要在公告中說要如何判與公告,最後卻沒做到。
然後,我只檢舉三人,你又要自己去桶一些人,
然後說
「請協力至L_SecretGard發表您的意見」鼓動他們來申訴,
搞的組務板面大亂。
奇怪了,他們要不要申訴,他們能自行決定,你卻帶頭鼓吹他們來小組申訴,
其心態十分可議!
(為何要
"協力"去申訴呀? 把申訴搞成團體活動比較有趣嗎?)
小組長,Faberge的做法真的很不理性。
Faberge在水桶文謊稱:
「根據heeroyu之要求 他認為我們必須清查鬧版之下的犯規清單」
「今日heeroyu板友引述版規 認為各位出言噓文有冒犯之意」
「heeroyu堅持檢舉,重嚴論處」
把他一手主導的東西硬推到我頭上來,
欺騙這些被水桶者,
然後,讓被水桶者把我當眾矢之的。
幸好,許多來此申訴的被水桶者,他們是理性的,
從推文中看的出他們自己會尋求真相
請問,板主會不會聽我的意見,決定誰是犯規者,誰不是犯規者?
還不是他自己決定的。
判人水桶,然後說
「請協力至L_SecretGard發表您的意見」
我很難不去推論,也許,板主希望愈多人來組務申訴,給組務造成愈大壓力愈好。
(事實上BG板聊天置底文也有板友有相關的討論)
面對這樣一個板主的行為,我感到不可思議。
有版友對Faberge的水桶文提到的"協力至L_Secretgaurd發表你的意見"
不以為然,表示"這算什麼?"
不少板友也覺得板主這次的判決"意氣用事"。
試問,這樣的板主適任嗎?
: 我判重了你不服 我判輕了他不服
請問一下,ptt那麼多板,就你的板解決不了問題嗎?
你就依板規而行就讓大家都服了,不服的人有申訴管道呀!
: 我們的尊嚴我們的時間我們的理念往哪裡擺?
: 再問各位板友一句
: 宣而不判 判而不宣 這兩者影響 孰輕 孰重?
公告不執行就是很嚴重的不負責行為,而且接連兩篇公告都如此!
: 版主的位子 我當的戰戰兢兢
: 今天若可以卸下一切
: 我只希望交換一個給以後的版主都能用的免死金牌
我還是認為你的要求很奇怪,有許多熱門板,也沒免死金牌人家還是可以治板
: "鬧版文章 凡在推文有犯規情形者 不判!"
: 若鬧版者不服 採法律途徑對簿公堂 我們無權插手
: 但在我們的版面上 這樣的判決耗損過多人力資源
: 我們無法接受這樣的要求 人力配置完全無法消化!
: 眾版友
: 我們有心把版風管好 實在時間有限 我與C版皆為上班族
: 養家餬口還要拿錢回家 工作不敢馬虎 發完置底文 回完信 審文章
: 我們實在已無力處裡鬧版討論串中推文犯規情形
: 若各位覺得我瀆職
: 我接受
: 只求各位一同思考
: 版主盡職的極限究竟為何?
最基本的,做不到的事不公告,公告的事要執行。
: 被水桶的版友
: 這次我判的重 判的嚴 判的冤枉
^^^^^^^^
個人覺得若判的冤枉就是你要檢討
: 我承認 我會寫信向您們一一道歉
若事先就自知讓人被判的冤枉,事後才來道歉,其心態為何?
: 若您仍覺得不公 請繼續來此版檢舉我
: 我欠各位一個道歉 昧著良心我浸了各位水桶
請你依板規作事就好了,現在的板規若不是惡法,依板規作事會昧著良心嗎?
你這邊自己承認昧著良心浸人水桶,若你覺得執行板規將讓你昧著良心,
你有兩個選擇:
(1)修改板規
(2)辭職不幹
: 我虧欠大家 辜負大家對我的信任
: 我一概承受
: 小組長
: 這次事件我給您最大的也最好的角色
: 壞人我來當
: 好人就留給您來當
: 請您盡速判決我失職 盡速還給板友自由發言的權力 解開他們的水桶
: 若您認為一百多個水桶您沒時間解完
: 您吩咐我 我來解 解完您怎麼處置我 我沒有怨言
: 但
: 請千萬千萬不要忽略我的請求
: 請容許我們
: "鬧版文章 凡在推文有犯規情形者 此後不判!"
: heeroyu一句 我公告要水桶卻沒有水桶 實為瀆職明確証據
: 我就必須作到
: 系列文章一共80頁 一頁一頁判下去 我們還有什麼時間做事?
請問,你做不到的事,為何要公告出來騙人呢?
公告不執行就是很嚴重的不負責行為,而且接連兩篇公告都如此!
有時間回文解答感情問題,沒時間處理板務?
: 我每天站上工作2小時 常規事務外還有沒有時間?
: 根據您的例子
: 一封8/3貼出的檢舉文 您繁忙到要等到9/21才要我說明
: 那鬧版聞系列一共80頁的文章 幾百個ID噓文 我們要何時才能處裡完成?
: 人的工作都有極限
: 鬧版者懷恨在心 向我們檢舉 向我們施壓 我們該如何處裡? 有誰可以依靠?
誰是鬧板者,誰懷恨在心?
誰從頭在尾在申訴案說了很多謊?
我不過要求處理罵我與罵我母親的人而已。
試問,一個人罵你幹與你他媽,你不處理說的過去嗎?
我檢舉的人就三位,我可沒要求你去辦其他人,我只說你說過要辦但沒辦是不尊重公告。
所以,你可以回應本人如何辦罵你幹與你他媽的人,而不是不回應。
你要處理三件檢舉案,不可能沒辦法處理。
我很不認同你不理性的將其也板友捲進此事件的作法!
我從頭到尾只檢舉過三人,若你認為他們沒違規,可直接回應我。
而不是現在用我的名義去說這些人被捲進此事件,都是因為本人。
我可沒檢舉你列出的那一大串名單,你認定他們犯規的標準與認知,
都是你個人主導的,也是你個人的心証,與本人無關。
本人沒有大到可以強迫你去做任何事,或改變你的認知或判決。
我既不是你的長官,你也不是我的傀儡,
你要判任何人水桶,最終決定權都在你,與沒有行政權的小小板民我無關。
水桶我檢舉外的三人,明明就是你自己的意思,是你自己被控瀆職不執行公告後,
想要補執行之。請不要在給其他板友的水桶文說謊稱:
「根據heeroyu之要求 他認為我們必須清查鬧版之下的犯規清單」
「今日heeroyu板友引述版規 認為各位出言噓文有冒犯之意」
「heeroyu堅持檢舉,重嚴論處」
你接二連三的謊言既被戳破,你的誠信也會因此破產,
你在此申訴案的証詞,是否可信,也將讓人產生懷疑。
: 我錯了 我認
: 我水桶浸的重 煩請您看在這些無辜的版友份上
: 盡速面對她們的檢舉
: 您若願意 一一要我到版說明 我就一一說明
: 再龐大的工作量 這個月我告假 我有時間負擔
: 給C版主添了麻煩 要由他一個人管版 是我的自私
: 我希望這一切努力 一切犧牲 讓您重視這個法條
: 不只是我們版 希望每個版主都能有這樣的保障
: "在鬧版下推文犯規者 鬧版者來信檢舉不受理 不判決!"
: 為了每個不支薪卻默默付出的版主
: 我希望您能重視這個最重要的保護條款
: 各位BG板友
: 我失職了
: 你們信認錯人 選了一個亂浸水桶的版主 我沒臉說我對得起大家
: 我按公告的承諾 按heeroyu提出的指控
: 避免heeroyu說我瀆職的疑慮
你要不要實現你二個月前的承諾,是你自己的決定,不要牽拖到本人身上
我說什麼你就做什麼嗎? 那我說我沒引戰呢? 你會不會更改你的說法?
也許有人會推測,你只是因為被發現瀆職不執行公告,而事後想補執行之,
讓瀆職不成立。當然,以上也只是推測。
說真的,若你真的想保護板友,大可以不實現你二個月前的承諾。
經提醒後,才事後補執行二個月前的公告,是否就不算瀆職呢?
我是不知道若警方不在第一時間受理報案,多日後才補受理是不是不算瀆職?
也許我的比喻不是很恰當...
: 水桶了所有在噓文中有犯規嫌疑的人
: 若沒有水桶是我瀆職明確証據
: 水桶過多也是我瀆職明確証據
: 我希望藉由這樣的矛盾 能讓大家重視版主能力有限 工時有限的問題
奇怪,PTT其他的熱門板文章與訴訟也不少,人家就不用來這招。
: 所有的小版主 最多作到兩個月就離開了
: 我們在這個位子上 要跟有心人士纏鬥多久?
: 也請各位板友放心
: 小組長眼睛是雪亮的 他一定會還你們清白
: 請繼續跟他申訴 讓他還你們清白
: 這是我唯一的心願 也是我最大最大的私心
: 我希望此例之後
: 不管以後誰管版 能有這條"鬧版保護條約"可以讓他專心做更多想做的事
: 那我抱著各位對我的一切批評離開 我自私 我無恥 我瀆職 我濫權
: 我最懷念的 最感謝的 是大家給我機會 讓我跌跌撞撞撐了兩年多
: 最捨不得的 是以後恐怕再也沒機會發置底聊天區
: 那種忙了一天 睡前發了聊天區 看大家頭噓 頭推 頭箭
: 競競業業 做好一天最後的工作 讓熟悉的一切繼續運作 我真的覺得很滿足 很珍惜
: 我這輩子不會忘記!
: 男女版版主
: Faber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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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4.134.244
※ 編輯: heeroyu 來自: 220.134.134.244 (10/01 04:43)
1F:推 bersttt:鄉民小劇場 b-g羅生門篇 10/01 04:45
2F:→ iamready:我是這場羅生門下的一百多位犧牲者之一 被桶得莫名其妙 10/01 15:30
3F:→ yeinnight:#1EViNbEP 這篇你不就是要版主針對所謂多數人去執行版規 10/01 15:57
那篇文章沒有你所說的"我要版主針對所謂多數人去執行版規"
那篇只有指明"板主沒有依自己的公告而行明顯是瀆職",也請您看清楚!
而且,那篇公告文中是8月初Faberge自行決定要辦吵架者三天的,
他要辦多少人,是他自己決定的。
板主是行為自由的個體,今天他自己要去辦多數人,也只是他自己的決定。
今天就算有誰要他如何如何做,他還是該按板規與而行,他也只會依自己的自由意志而
行。更何況我沒有要求他要去辦多數人。
我只說,他公告文說了不算數是瀆職,接下來都是他一手主導的。
請記住,Faberge8月分的公告文就自己說了
「同時 多數板友在推文中不擇言詞 皆以吵架為標準 水桶三天 將另行公告」
板主早在8月就自行決定要如此做的,不是我影響他的決定。
板主是板的負責人與行政執行者,板友不是。
即便今天有板友們建議板主該按他們的意思去做,
板主有自由意志可選擇接不接受板友們的建議,
若板主決定依板友們的建議去做,他就該自行為自己的決定負責。
若有人建議板主如何如何,板主照做而導致板務產生問題與糾紛,
在板務責任上不會落在給板主建議的人,而會在接受建議的板主身上。
因為板主才是最終決定者,與為板務負責者,板友不是。
其他人的建議,他可以自由決定不接受或接受。
※ 編輯: heeroyu 來自: 220.134.134.244 (10/01 16:40)
※ 編輯: heeroyu 來自: 220.134.134.244 (10/01 17:51)
※ 編輯: heeroyu 來自: 220.134.134.244 (10/02 11:17)
※ 編輯: heeroyu 來自: 220.134.134.244 (10/02 1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