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shellen (藍色螢光海)
站內L_SecretGard
標題Re: [申訴] 日記版hshellen版主於#1EOsywhg之恐嚇威脅
時間Sun Sep 11 15:30:30 2011
※ 引述《LoveBeef (不好意思,)》之銘言:
: ※ 引述《hshellen (藍色螢光海)》之銘言:
: : 首先,我並沒有不遵照板規,而是你一開始就違反了日記板的板旨。
: : 這裡是日記板,是讓你寫日記、紀錄心情的地方,並不是讓你備份文章用的。
: 我不寫出來,別人會以為我那時候的剛才
: 根本沒在別板跟人哈啦,
: 看到的人,會以為我那篇文章根本是一篇唬爛瞎掰出來的文章
你到底知不知道"日記板"的意義是什麼?
日記板是一個讓你記錄當天心情、生活點滴的地方,
你寫出來的,就是你當天的生活,日記是寫給自己看的,
為何需要向別人證明你曾經有做過這件事?你自己寫的心安理得知道你寫的是事實就好了
: : #1DIfzCFy (Diary)
: : 推 Ariska:請勿把他板事務帶進本板做為備份 by板主小提醒 02/04 15:02
: : 已經有一位板主題醒過你了,板主好意提醒而你卻置之不理將之視為無物?
: : 你不是初犯,我並沒有任意恐嚇威脅你,其實給你兩次機會我已經覺得太多了。
: 就是你恐嚇威脅板友
我哪裡有"恐嚇威脅"?欲加之罪,何患無辭?你把Ariska當成我分身?
你一直咬著我恐嚇威脅你這點不放,而不回應我說之前已經有另外一位板主提醒你,
你卻又再犯之事。我說過,我並沒有恐嚇威脅,之前已經有另外一位板主提醒過你了,
但你卻不予理會而又再犯,我只是再提醒你一次而已。
: : 再來說到板規的部份,日記板的板規每一條都寫得很詳細,那你真的有看清楚嗎?
: : 你說你沒有違反日記板板規,好,那就讓我們來看看:
: : 一、板規2.(2)
: : (2) 明顯聊天、灌水者。
: : 此點由板主主觀認定,但不會以暴力獨裁方式處理,請放心。
: : 此部分犯的是灌水,
: : 以申訴的日記篇幅,心情描述字數為173字、複製他板訊息為940字,比例約為2:10
: : 心情描述字數再比例上整篇字數為2:11,這很明顯就超過八成了,
: : 以這條板規行不行呢?
: 這裡的灌水,沒有定義; 何謂明顯灌水? 也沒有定義
: 變成灌水是由自己唬爛何謂灌水, 何謂明顯灌水 也是由自己唬爛何謂明顯灌水。
: (hshellen) 欲加之罪 何患無辭
: 也就是讓 hshellen "以暴力獨裁方式處理",違反板規(當初)設立的初旨(初衷)
我並沒有以"暴力獨裁"的方式處理,你又從哪裡知道我暴力獨裁了?
對,灌水沒有定義,所以由板主自由心證,日記板有三位板主,
你灌水這點並不是只有我認定,三位板主都同意,經過討論的事情叫做暴力獨裁?
再者,敢問申訴者知道
當初板規、板旨設立
初衷?
你板主還是我板主?板規你會比我清楚?
: : 二、板規3.(3)
: : (3) 任何形式鬧板者。包含「分身連續發文」。(2010.04 new!見)
: : 此點由板主主觀認定,但不會以暴力獨裁方式處理,請放心。
: : 備份文章或推文是不符合日記板板旨的,這點其他兩位板主也同意,
: : 你將別的看板的推文複製到日記板做為備份,我已經可以將這視之為鬧板了。
: 純粹是 hshellen 個人看法,hshellen 認為鬧板,我認為沒鬧版
: hshellen 欲加之罪 何患無辭
: hshellen 只要自己不爽,每一篇文章都可以來冠個鬧版的罪名
: hshellen "以暴力獨裁方式處理",違反板規設立初旨,hshellen不適合擔任版主。
同上段。
板規已明定「板主主觀認定之」,並有事先警告(還兩次),累犯不算鬧板?
不是說板規寫得很詳細很明白嗎?怎麼這句話你都看不懂?
: : 一、板規是由板主共同認同的,日記板有三位板主,並不是只有我一位,
: : 不是只有我能解釋為何你違反日記板板規。
: : 第一時間該板主未能回覆信件時就應該再去找其他任職板主尋求合理解釋。
: hshellen 的恐嚇威脅推文,卻要別人來替 hshellen 擦屁股
: hshellen 推卸逃避責任,hshellen 不適合擔任版主
我沒有恐嚇威脅。
且同為一個板的板主,為什麼不能互相處理
同一個板的事務?
: : 二、我並沒有置之不理,我只是還沒看信,
: : 我不知道為什麼顯示的會是《私人信箱》所有信件都看過了
: 五天又七個小時多 置之不理,
: 然後搪塞敷衍個理由 說是自己還沒看信,
: 一個板主五天又七個小時多 對於板友之信完全置之不理
: (照他/她說法(的話)-->
: (則)一個板主五天又七個小時多 還沒看信,hshellen 不適合擔任版主)
: hshellen 不適合擔任版主,應免職之。
補充一下,前幾天我用手機上線,我不知道其他的會不會,
但我的手機BBS閱讀器並不會顯示有新信件,所以我並不知道我自己有新信。
我說的事實,何來的搪塞敷衍之說?
再來,你說我五天又七個小時多沒看信不適任板主,讓我們來看看心情小品集的組規:
L_SecretGardz-3-10
1.板主請假規定
為了使板務正常運作,並避免有怠職的情況產生
本組組內板主若一週以上有事無法上站或上站卻無法處理板務,請到本組務板請假。
經檢舉久未上站,若查證屬實,第一次給予警告處分。
第二次則拔除板主資格。
規定是"一週以上"無法處理板務才需請假,我上線了,現在也處理板務了,
並沒有違反板主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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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8.131.75
※ 編輯: hshellen 來自: 61.228.131.75 (09/11 15: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