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sk1234 (ask)
看板L_SecretGard
標題Re: [申訴] 政黑版bonju2版主之判決處分
時間Thu Aug 18 20:17:20 2011
※ 引述《dreamysky (官小職卑 權輕位賤)》之銘言:
: 敝版版工群會看該被檢舉文章與檢舉文中所提證據是否吻合
: 是否被被檢舉文斷章取義
: 誰說敝版工群不看被檢舉文?
: 要是敝版工群因此而改判
: 不就表示,
: 以後檢舉文只要說:那篇文有違規
: 我們就得判違規?證據自己找?
: 那我們還開放檢舉制度幹什麼?
: 我們又幹麼要求本版檢舉制度要求提供違規證據?
既然有看違規文章,為何看不到該段洩漏個人資料
的違規?
還是版工群不認為那段文字是在洩漏個資?
: 敝版版工沒有刪除任何違規文章!或是任何疑似違規的文章!
: 本檢舉案已結案。欲以新證據檢舉,請重新提案檢舉!
該違規證據並非新的,也並非在檢舉後才出現的,一直都
在違規文章內,版主若有認真查證違規文章,應自行改判。
版主查看違規文章,不是不用功,走馬看花,沒看到,
就是有看到,認為該段文字不是洩漏個人資料。
版主群其他判例,
想要浸人水桶的,檢舉人找錯版規,就幫忙改;
檢舉人沒提到的,就幫忙補,這條版規浸不到,
就換別條版規,務必浸到水桶為止。
想要縱放的違規者,沒人檢舉就當看不到,有人
檢舉,幫忙想理由脫罪,檢舉人沒提到違規,當
作沒這回事。
什麼是雙重標準?這就是雙重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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