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sk1234 (ask)
看板L_SecretGard
標題Re: [申訴] 政黑版bonju2版主之判決處分
時間Sun Aug 14 20:33:28 2011
以下發文及推文節錄:
YanLong提到:
這回合該出現的人終於出現了
有一個眾所周知的江先生原以證人身分出庭
身分即將轉為被告
推 Jesusmaycry:真的是江劍峰嗎?XD 08/09 16:33
推 Jesusmaycry:挖靠!偶像,江劍峰本人ㄟXD 08/09 16:56
YanLong提到:
所以才好奇他到底如何脫身的
在檢察官面前他非常誠惶誠恐
一直重複怎麼認定就是他,怎麼認定就是他
剛好有位板友推文說到他的名字
YanLong提到:
因為其他人都沒有可能
誠如我上面所說,剛好有鄉民推文推到「江劍峰」
後來真的有個房客同名同姓
他就被傳來了
============================================
YanLong發文說有位江先生,又說剛好有鄉民推文
推到「江劍峰」與江先生同名同姓,這樣還不叫
做洩漏他人隱私,那叫什麼?
我可以說版主叫做陳先生,有個人叫做陳天才,
剛好與這陳板主同名同姓,這樣有洩漏陳板主
的個人隱私嗎?
說看不到有人洩漏他人姓名隱私,不是睜眼說瞎
話,就是胡說八道。
回到整個檢舉案的重點,
PTT的使用者YanLong,有沒有權力、資格在PTT的
政黑板,發文洩漏與其打官司,其中一位證人的姓
名?
PTT的使用者YanLong,有沒有權力、資格在PTT的
政黑板,發文洩漏非政黑板、無關PTT的人的姓名
?
PTT的使用者YanLong,有沒有權力、資格在PTT的
政黑板,發文洩漏某一間房子,江姓租客的姓名?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2.104.206.64
※ 編輯: ask1234 來自: 112.104.206.64 (08/14 20:34)
※ 編輯: ask1234 來自: 112.104.206.64 (08/14 20:58)
1F:推 SilentBob:鬧爽沒 又跳IP阿 08/14 21:26
2F:→ dreamysky:揪竟...Y某是洩露了哪個姓名呢? 08/14 21:49
3F:→ ask1234:洩漏房客江先生的名字,說某網友所提到的江劍峰與他同名同 08/14 22:39
4F:→ ask1234:姓。我若說陳XX與d版主同名同姓,算不算洩漏個人隱私? 08/14 22:41
5F:→ FranKang:小芬今天特別獾 08/14 23:00
6F:推 SilentBob:憋了快一年 能量釋放也是正常的 08/14 23:29
7F:→ dreamysky:Y某有說江先生跟『江劍峰』同名同姓?= =a 08/15 10:19
8F:推 setzer:板規括號: 針對此點,[當事人]可對發言者提出告訴。 08/15 10:57
9F:→ setzer:請問ask1234與江某的關係是? 08/15 10:58
10F:→ ask1234:我是依版規提出檢舉,當事人是依法律提出告訴, 08/15 11:34
11F:→ ask1234:板規二-4是在第二章,不需當事人就能檢舉。 08/15 11:36
12F:推 mutsutakato:ask1234=小分啊 很難理解嗎? 08/15 17:11
13F:→ mutsutakato:會廬這麼久 除本人外 很難有第2種情形 08/15 17:13
14F:推 FranKang:原來如此,難怪一樣獾 08/15 17:28
15F:推 mutsutakato:你沒注意到gaudete這兩天都不上站 由ask1234代為發言 08/15 17:34
16F:→ mutsutakato:因為這個討人厭的傢伙 名聲太臭 根本沒人要幫他聲援 08/15 17:35
17F:→ mutsutakato:只好用一堆分身 幫自己聲援 製造人多的假象 08/15 17: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