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sk1234 (ask)
看板L_SecretGard
標題[附件二] 政黑版suwilliam版主之判決處分
時間Mon Aug 8 23:58:08 2011
※ [本文轉錄自 HatePolitics 看板 #1EFNMW3u ]
作者: ask1234 (ask) 看板: HatePolitics
標題: [申訴]
#1EF2WGRJ suwilliam版主之判決
時間: Sun Aug 7 01:10:54 2011
一、申訴文章:
文章代碼(AID):
#1EF2WGRJ (HatePolitics)
→ suwilliam:該版友已在
#1EDNcxmG 等多篇文章之簽名檔內公開其部落格 08/06 01:39
→ suwilliam:連結~不違規~結案 08/06 01:40
二、申訴事由:
經查bonju2版主在
#1DWsDWsW之判例,其中判決說明提到,
PTT非『行政機關網站』或『報章雜誌』
本版並未禁止版友不可『查詢』版友資訊
但本版依版規不得『未經許可』『公開』他人
『相簿連結,私人資料,水球,信件。』
違規的版友HelloLadies,只不過引用了在PTT的
CJSHS92-309看板的一個文章,文章代碼(AID)為
#18Dv_5Be
那篇文章還是dreamysky版主自己PO的,自己公開
自己的名字,HelloLadies公開dreamysky版主自己在PTT
公開姓名的文章。
這樣bonju2版主認為他違規嗎?答案是違規的。
bonju2版主清楚地在判決說明中,告訴HelloLadies
版友,不要以為在PTT合法查到dreamysky版主自己公
開名字的文章,就能不經dreamysky版主允許,擅自
公開有他名字的連結。
bonju2版主明確地告訴我們,PTT非『行政機關網站』
或『報章雜誌』,換言之,『行政機關網站』與『報
章雜誌』這兩個不是贅詞,不在版規限制內的,只有
這兩種,沒有
PTT、其他、等合法查詢的其他方式。
也告訴我們版規沒有禁止查,但禁止未經許可公開他人
的私人資料。
以下兩判例類比:
dreamysky版主自己在PTT的文章,公開自己名字,
tingshan924版友自己在PTT的名片黨、簽名檔,公開
帶有自己名字的部落格連結;
HelloLadies公開
dreamysky版主自己公開自己名字的文章,
dreamysky版主公開
tingshan924版友自己在PTT的名片黨、
簽名檔,公開帶有自己名字的部落格連結;
HelloLadies這樣的行為,
雖然是在PTT合法可以查到的,雖然是dreamysky版主自己
公開自己姓名的,但未經dreamysky版主的許可,還是要
被bonju2版主水桶30日。
現在,dreamysky版主,
同樣是可以在PTT合法可以查到,同樣是tingshan924版友
自己公開自己的部落格連結,但dreamysky版主未經tingshan924
版友的同意,而公布了含有tingshan924版友姓名的部落格連結。
請問bonju2、dreamysky、suwilliam三位版主,
b、d版主兩位是HelloLadies該判例的當事人,s版主是
tingshan924版友判例的判決者。
dreamysky版主這樣的行為,依此判例,算不算違反版規二-4?
三、依據判決:
文章代碼(AID):
#1DWsDWsW (HatePolitics)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2.104.197.200
1F:推 dreamysky:我沒有公開任何人的姓名... = =a 08/07 01:12
※ 編輯: ask1234 來自: 112.104.197.200 (08/07 01:14)
2F:→ ask1234:HelloLadies也沒有公開版主您的姓名,但連結內有您的名字 08/07 01:15
3F:→ ask1234:,他就被罰了。你公布t版友的部落格連結內,有他的名字, 08/07 01:16
4F:→ ask1234:你認為呢? 08/07 01:16
5F:→ dreamysky:T版友的名片檔是他自己放的,內容也是自己放的 08/07 01:18
6F:→ dreamysky:明明就是不一樣的事情... 08/07 01:19
7F:→ ask1234:那篇公布您自己名字的文章,也是你自己PO的吧? 08/07 01:19
8F:→ dreamysky:不是耶~僅歹勢 08/07 01:20
9F:→ ask1234:名字也是自己打上去的吧? 08/07 01:21
10F:→ dreamysky:哈哈~看錯~我是在我們自己班版PO的~ 08/07 01:21
11F:→ dreamysky:但是~那不是名片檔呦~︿︿ 08/07 01:21
13F:→ ask1234:發文者是誰? 08/07 01:23
14F:→ dreamysky:我不是已經說~我看錯了嘛?~攤手~ 08/07 01:23
15F:→ powerhow:都是經由個人公開的個人資訊... 08/07 01:23
16F:→ ask1234:你自己發文公開姓名可以,人家在名片檔公開姓名不行? 08/07 01:24
17F:→ ask1234:那你承認自己發了公開自己姓名的文章就好了。 08/07 01:24
18F:→ dreamysky:我們版工群在討論的是~到底隱私範圍是政黑版還是PTT 08/07 01:24
19F:→ dreamysky:我這不是承認了嘛?XD~ 08/07 01:25
20F:→ ask1234:但HelloLadies就沒那麼幸運了,引用這樣的文章,就出事了 08/07 01:25
21F:→ dreamysky:因為那不是我的簽名檔阿~A兄~ 08/07 01:27
22F:→ ask1234:現在等s版主來處理此申訴案吧。 08/07 01:28
23F:→ ask1234:d版主!請引據版規,這跟簽名檔何關? 08/07 01:29
24F:→ powerhow:是名片檔還是簽名檔? 08/07 01:30
25F:→ ask1234:d版主轉移話題而已,跟名片檔、簽名檔、文章沒關係。 08/07 01:31
26F:→ suwilliam:雖然簽名檔與名片檔案有連結~但連結出去的內容並未放置 08/07 01:33
27F:→ ask1234:版規對於個人隱私權的保障,並無提到。 08/07 01:33
28F:→ ask1234:並未放置什麼? 08/07 01:34
29F:→ suwilliam:在簽名檔與名片檔內~只引用名片與簽名檔內的連結不違規 08/07 01:35
30F:→ ask1234:哪一條版規說不違規的? 08/07 01:37
31F:→ ask1234:s版主是要告訴我們可以用簽名檔、名片檔來洩漏他人連結囉 08/07 01:37
32F:→ ask1234:?只要不發文就好? 08/07 01:38
33F:→ powerhow:意思是只要貼上任何含有個人隱私的連結就不違規囉! 08/07 01:39
34F:→ ask1234:我只想知道"只引用名片與簽名檔內的連結不違規"的版規,出 08/07 01:41
35F:→ ask1234:自哪一條版規而已。 08/07 01:42
36F:→ powerhow:如果可以這樣搞,那我把別人私人資料放連結PO上就不違規了 08/07 01:44
37F:→ suwilliam:非也~意思是當事人若在自己的名片檔與簽名檔放置自己的 08/07 01:44
38F:→ suwilliam:部落格或相簿連結則可以視為公開資訊~但也只限於出現在 08/07 01:46
39F:→ ask1234:哪一條版規這樣說的? 08/07 01:46
40F:→ suwilliam:當事人自己的名片檔與簽名檔裡的內容~連結出去的內容則 08/07 01:47
41F:→ ask1234:自己發文不算公開?放在名片檔、簽名檔才算? 08/07 01:47
42F:→ ask1234:那以後可以發文PO他人隱私了,因為不算公開,放在簽名檔才 08/07 01:49
43F:→ ask1234:算。 08/07 01:49
44F:→ powerhow:等等,連結網址也要算隱私內容喔!未經原PO同意公開連結! 08/07 01:50
45F:→ suwilliam:不然~仍受到版規2-4條的限制 08/07 01:51
46F:→ powerhow:所有帳號發佈的所有資訊都要算隱私,那連結也算在內 08/07 01:51
47F:→ powerhow:公開連結就算違規了 08/07 01:52
48F:→ ask1234:這樣補洞,很可笑。s版主想補b、d版主的破洞,不要越補越 08/07 01:52
49F:→ ask1234:大洞,越補越難看。 08/07 01:52
50F:→ powerhow:而且是從原PO的名片或簽名檔獲得的資訊都算在內 08/07 01:53
51F:→ suwilliam:當事人在名片檔與簽名檔放置自己的部落格或相簿連結的話 08/07 01:53
52F:→ ask1234:我們檢舉要依據版規,版主判決還要隨便亂講就好了。 08/07 01:54
53F:→ powerhow:原PO有同意別人發佈連結嗎?還是有人未經同意發佈連結? 08/07 01:54
54F:→ ask1234:板規二-4,哪裡提到保障個人隱私有分文章、簽名檔、名片檔 08/07 01:55
55F:→ ask1234:了? 08/07 01:55
56F:→ powerhow:這是屬於"私人資料"喔 08/07 01:55
57F:→ suwilliam:是向看版使用者公開自己的連結~並非公開所有的個人資料 08/07 01:55
58F:→ powerhow:看版使用者是屬於可看文者都算吧!那PO文公開姓名者呢? 08/07 01:58
59F:→ ask1234:所以在看板PO他人隱私不算公開,在名片檔PO他人隱私,才算 08/07 01:59
60F:→ powerhow:私人資料不等於所有個人資料,屬於隱私部份都算 08/07 01:59
61F:→ bismarcp:他的名字是他自己講的吧 08/07 01:59
62F:→ ask1234:公開所有的個人資料。是這樣的標準嗎? 08/07 02:00
63F:→ powerhow:那我在CQ個人資訊時看到名片檔跟看文中有人公開自己姓名 08/07 02:00
64F:→ suwilliam:但他並未在"政黑版"公開PO出自己的姓名過 08/07 02:00
65F:→ powerhow:差別在哪邊? 08/07 02:00
66F:→ powerhow:但H也未在政黑公開自己的名片檔過,除非你CQ 08/07 02:01
67F:→ ask1234:suwilliam!!依照版規判決,有那麼難嗎? 08/07 02:01
68F:→ ask1234:板規二-4,哪裡提到只保障政黑板的個人隱私啊? 08/07 02:02
69F:→ powerhow:我從公開的PO文中以及名片檔中獲知個資,意思有差別嗎? 08/07 02:03
70F:→ suwilliam:主動與被動的差別~請問您說的H是指那位? 08/07 02:03
71F:→ powerhow:搞錯啦,不過都是主動喔 08/07 02:04
72F:→ suwilliam:獲知個資不代表您有權公布與散播 08/07 02:04
73F:推 lovebbcc:老實說 那次HELLO被判有罪是挺那個的 我也勸本座就給版主 08/07 02:05
74F:→ lovebbcc:個面子了 沒想到日後卻又變成版主判決不一的吵架本 08/07 02:05
75F:→ ask1234:現在又轉到被動跟主動?真玄啊!!還是先睡了。 08/07 02:05
76F:→ powerhow:你對A有興趣才會CQ才會追PO文,我看不到被動在哪邊? 08/07 02:05
77F:→ lovebbcc:只是那時候的HELLO好像也尊重版主判決沒有說過啥 那現在 08/07 02:05
78F:→ lovebbcc:要說引用人家的公開網址的資訊到底算不算違規 有的吵了XD 08/07 02:06
79F:→ lovebbcc:(繼續看戲XD) 08/07 02:06
80F:→ powerhow:個人名片檔的連結也是個資,也沒有權公布及散播 08/07 02:06
81F:→ lovebbcc:PTT公開發文的資訊 那個真的是人家不想跟你鬧而已(茶~ 08/07 02:07
82F:→ suwilliam:更別提連結出去的內容裡還有更多其他使用者的個資 08/07 02:07
83F:→ ask1234:沒啥爭議的,板規二-4沒提到這些爭議,s版主轉移話題、自 08/07 02:07
84F:→ lovebbcc:沒人拿槍逼DS在他版打出自己名字 那個版也是公開非限制才 08/07 02:08
85F:→ ask1234:創版規而已。 08/07 02:08
86F:→ lovebbcc:能進去看的公開版面 當年逞一時之快 變成今天絆倒自己的 08/07 02:08
87F:→ lovebbcc:一條線 這種事情好像在政黑版主群一再的發生XDDD 08/07 02:08
88F:→ suwilliam:但個人名片檔的內容是使用者主動提供給其他使用者查詢的 08/07 02:08
89F:→ lovebbcc:我建議ASK1234 直接拿當初判HELLO有罪的判決送組務去看看 08/07 02:09
90F:→ powerhow:公開發文也一樣提供其他使用者觀閱 08/07 02:10
91F:→ lovebbcc:那打在公開版面的資訊就不是給其他使用者觀看的是嘛? 08/07 02:10
92F:→ ask1234:自己發文原來不是主動提供?厲害!!原來是被逼發文公開姓名 08/07 02:10
93F:→ ask1234:的。 08/07 02:10
94F:→ lovebbcc:S你這樣凹就難看了 當初我勸本座不要去申訴 是不願起爭端 08/07 02:11
95F:→ lovebbcc:並不代表你這個判決就是正確的 如今發生這種事型也只不過 08/07 02:11
96F:→ suwilliam:在D版主貼出之前~該位版友已多次在政黑版文章貼出該連結 08/07 02:11
97F:→ lovebbcc:更加證實當初版主判決的粗糙和缺乏考慮 日後就自己賞巴掌 08/07 02:11
98F:→ suwilliam:客觀上該連結已由該版友主動在政黑版公開~但連結出去的 08/07 02:12
99F:→ ask1234:真累了!s版主你判決完,若不改判,我再向組務申訴好了, 08/07 02:12
100F:→ lovebbcc:公開可獲得的資訊 不然DS可以去告HELLO網友妨礙秘密罪? 08/07 02:12
101F:→ ask1234:不打擾大家睡覺了。811.. 08/07 02:13
102F:→ lovebbcc:我先跟你打賭絕對不會成立 遵守中華民國法律? 我真的期待 08/07 02:13
103F:→ lovebbcc:如果說DS告HELLO網友妨礙秘密失敗 那是不是欠HELLO一個道 08/07 02:14
104F:→ powerhow:那是未經原PO許可,謝謝 08/07 02:14
105F:→ suwilliam:內容雖然連結者有權瀏覽~但不代表就有權公開散佈與傳播 08/07 02:14
106F:→ lovebbcc:欠 畢竟是DS自己把自己的姓名公布在公開不特定任何人均可 08/07 02:14
107F:→ lovebbcc:查詢的PTT版面 怎麼又可以說這是洩漏他人隱私 一些想法跟 08/07 02:14
108F:→ lovebbcc:大家分享 有時候人家不願意跟你爭論 不是代表你有理 08/07 02:15
109F:→ lovebbcc:或者是人家已經對你放棄用"理"去解釋也是一種可能 不過本 08/07 02:15
110F:→ powerhow:有瀏覽權沒有散佈權,那請問D有經許可? 08/07 02:15
111F:→ lovebbcc:座怎麼想的明天在問他好了 晚了他睡了不方便打擾她XD 08/07 02:16
112F:→ suwilliam:抱歉~在其他版面瀏覽到的資訊不代表您有權公開散布&傳播 08/07 02:16
113F:→ powerhow:要不兩個都違規,要不兩個都不違規,就這樣而已。 08/07 02:16
114F:→ lovebbcc:S版主這句話剛好回送給你們 T某把自己簽名檔貼出來就代表 08/07 02:17
115F:→ lovebbcc:你們就有權力可以公布? 好像也沒有 還是版主就是比較有利 08/07 02:17
116F:→ lovebbcc:有沒有違反板規自己說了算 別人算違規自己就算沒有事情XD 08/07 02:17
117F:→ suwilliam:正如版規3-4~有權瀏覽文章不代表有權隨意轉錄文章~謝謝 08/07 02:17
118F:→ powerhow:在名片檔瀏覽的資訊也一樣 08/07 02:18
119F:→ lovebbcc:你少來了 我就問S版主一個問題 政黑一堆轉錄他版的文章 08/07 02:18
120F:→ lovebbcc:我還沒看過哪篇有經過當事人授權的 那這些該算啥 08/07 02:18
121F:→ powerhow:都是未經許可的散佈連結及個資 08/07 02:18
122F:→ lovebbcc:對 所以DS有權力把人家的網址轉錄出來嗎 有經過當事人的 08/07 02:19
123F:→ suwilliam:重點在該版友是主動把該連結公開在政黑版的文章裡 08/07 02:19
124F:→ lovebbcc:同意嗎 如果有事我們雞蛋裡挑骨頭 如果沒有呢?(笑 08/07 02:19
125F:→ lovebbcc:阿 我是版主啦 我違規沒是你小網友違規就準備水桶三十天 08/07 02:19
126F:→ lovebbcc:加在政黑文章就代表你有權利引用了嗎? 08/07 02:20
127F:→ powerhow:該版友有同意別人複製散佈嗎?政黑有開放回文嗎? 08/07 02:20
128F:→ lovebbcc:還有 S你也不要迴避我的問題 政黑所有從別的地方轉過來的 08/07 02:20
129F:→ lovebbcc:文章哪篇有經過元PO的許可的? 告訴我一篇好嗎XD 08/07 02:21
130F:→ suwilliam:D版主僅是引用已公開的相同資訊~並未引用連結出去的內容 08/07 02:21
131F:→ dreamysky:我轉得文都是有經過原PO許可喔! 08/07 02:21
132F:→ lovebbcc:這種轉錄的問題要深入探討我覺得有必要啊 版主敢不敢面對 08/07 02:21
133F:→ lovebbcc:所以DS轉T的網址也經過他的許可? 08/07 02:22
134F:→ dreamysky:T的網址是在他於政黑發文的使用者資訊名片檔,為一公開 08/07 02:22
135F:→ powerhow:連結本身就是個人資訊 08/07 02:22
136F:→ dreamysky:訊息,T在本版發文,人人皆可查他的使用者資訊 08/07 02:23
137F:→ dreamysky:至於連結本身是什麼,我根本就不知道~也是他自己放的 08/07 02:23
138F:→ dreamysky:是他自己公開於本版中! 08/07 02:23
139F:→ powerhow:名片檔不是屬於政黑專用 08/07 02:23
140F:→ suwilliam:請注意版規3-4的條文是"均接受原發文者檢舉得以處罰"~3Q 08/07 02:24
141F:推 lovebbcc:→ dreamysky:已經過作者同意轉錄! 原作者同意在哪? 08/07 02:24
142F:→ dreamysky:如果一個都沒來過政黑的人,你公開他的名片檔 08/07 02:24
143F:→ lovebbcc:元PO有在該篇下面推文同意嗎 還是有私信授權嗎 好像都沒 08/07 02:24
144F:→ powerhow:這跟公開發文於PTT,引用於PTT有啥不同? 08/07 02:24
145F:→ lovebbcc:看到 不是我要挑剔DS 不過你在這要大聲說話前是不是要給 08/07 02:24
146F:→ lovebbcc:大家看到更充分的證據呢 不是只在自己轉錄的文章底下推 08/07 02:25
147F:→ lovebbcc:→ dreamysky:已經過作者同意轉錄! 這樣就叫做得到授權? 08/07 02:25
148F:→ dreamysky:不信去問該原作者咩~我從他版轉錄的文章都有經過同意 08/07 02:25
149F:→ dreamysky:不是水球就是站內信。 08/07 02:25
150F:→ lovebbcc:阿水球還是站內信哩 找不到了嗎(笑翻 08/07 02:26
151F:→ powerhow:我就不知道引用版友名片檔連結有沒有經過授權了 08/07 02:26
152F:→ suwilliam:再次強調~版規3-4的條文是"均接受原發文者檢舉得以處罰" 08/07 02:26
153F:→ dreamysky:每個人在政黑發文,其使用者資訊就是公開訊息 08/07 02:26
154F:→ powerhow:在PTT發文,就是公開資訊 08/07 02:27
155F:→ lovebbcc:等等 當初HELLO被檢舉好像也不是當事人 雖然我很樂意見 08/07 02:27
156F:→ lovebbcc:到當事人檢舉 那我就無話可說了XDDDD 08/07 02:27
157F:→ dreamysky:原來本版使用者的名片檔是他版文章阿... 08/07 02:27
158F:→ suwilliam:順便提醒一下各位~水球與站內信也在版規2-4的保護範圍內 08/07 02:28
159F:→ lovebbcc:[設計對白] 網友貼版主PO文網址就是洩漏 版主轉網友內容 08/07 02:28
160F:→ dreamysky:HELLOLADIES是被檢舉2-4~不是3-4... 08/07 02:28
161F:→ lovebbcc:就是正義 正義00沒看過啊XDD 08/07 02:28
162F:→ dreamysky:不好意思~愛逼西~根本就是不一樣 08/07 02:28
163F:→ powerhow:PTT使用者公開的任何資訊,於PTT都適用 08/07 02:28
164F:→ lovebbcc:喔 反正HELLO也被捅了三十天啊(笑 現在說啥也沒差了XD 08/07 02:29
165F:→ dreamysky:每個人在PTT發文,其名片檔是公開資訊(沒錯阿) 08/07 02:29
166F:→ suwilliam:版規第二章不需當事人檢舉~第三章才需要當事人親自檢舉 08/07 02:29
167F:→ dreamysky:P某,您可以去看一下個人資訊保護法喔 08/07 02:29
168F:→ lovebbcc:既然DS認為HELLO侵犯到他的個人隱私 我舉雙手雙腳贊成DS 08/07 02:30
169F:→ lovebbcc:去告HELLO啊 至於結果也請DS遵守中華民國法律甚麼來著XD 08/07 02:31
171F:→ lovebbcc:I0050021 不好意思請問DS太天位版主要我們看哪條 08/07 02:32
172F:→ powerhow:請瞧板規的相簿連結,到底是相簿還是連結! 08/07 02:32
173F:→ dreamysky:我不想告~不好意思 08/07 02:32
174F:→ dreamysky:參數不合法喔... 08/07 02:33
175F:→ powerhow:連結屬得以直接或間接識別該人之資料 08/07 02:34
177F:推 lovebbcc:阿不是說得很怎樣 我很想看看中華民國法院的判決又是怎樣 08/07 02:34
178F:→ dreamysky:第二條第一款,對於個人資料的定義 08/07 02:35
179F:→ powerhow:別再扯啥連結≠內容這種屁話了 08/07 02:35
180F:→ dreamysky:我只想強調一件事,第一,我引述的是兩個於本版發文使 08/07 02:36
181F:→ lovebbcc:※本法規部分或全部條文尚未生效 08/07 02:36
182F:→ dreamysky:用者的使用者資訊。內容都是他們自己放的 08/07 02:36
183F:→ dreamysky:可以讓所有本版版有看得到的使用者資訊 08/07 02:36
184F:→ lovebbcc:反正這件事情也不甘我的事 我蠻期待組務的處理的XDD 08/07 02:37
185F:→ lovebbcc:要說起來 被檢舉的也被檢舉了 水桶的也捅了 08/07 02:37
186F:→ dreamysky:第二,我沒有引述任何沒有在本版版友需間接才可得知的 08/07 02:37
187F:→ dreamysky:資訊! 08/07 02:37
188F:→ lovebbcc:上次還有忘了哪個版主竟然會把HELLO跟HE11O弄錯烏龍水桶 08/07 02:37
189F:→ powerhow:配合板規,並無經過授權而散佈 08/07 02:38
190F:→ lovebbcc:的 不然你要怎麼辦 桶都捅了XD 08/07 02:38
191F:→ lovebbcc:我只想說一件事情啦 今天的窟拉 不要昨天就自己先挖好了 08/07 02:39
192F:→ suwilliam:有權透過連結瀏覽內容並不等於有權將內容公開傳播與散佈 08/07 02:39
193F:→ lovebbcc:某些版主自己判決要帶入太多自己的主觀意識 不照著板規走 08/07 02:39
194F:→ powerhow:第五條 08/07 02:40
195F:→ lovebbcc:硬要加入自己的好惡來稿 這種昨是今非的判決不會是第一次 08/07 02:40
196F:→ lovebbcc:HELLO看到應該很開心 現在的版主在替自己無罪開脫的嘴臉 08/07 02:41
197F:→ lovebbcc:對照當初把它水桶的原因... 08/07 02:41
198F:→ powerhow:二十條第六款 08/07 02:42
199F:→ lovebbcc:另外一個例子就是甚麼警告不記入判決水桶的計算誰說的啊 08/07 02:43
200F:→ lovebbcc:又是一個昨是今非的最佳範例 老愛用自己的方式解釋板規嗎 08/07 02:44
201F:→ lovebbcc:護航漢堡陳護得太難看了吧 08/07 02:44
202F:→ lovebbcc:還是那句老話 不要讓今天意氣用事的判決成為明日被質疑 08/07 02:45
203F:→ lovebbcc:判決前後不一的窟啦 這種事情不是第一次了 每次都是特定 08/07 02:45
204F:→ lovebbcc:的那個版主判決再被人家質疑的 怪我喔 08/07 02:46
205F:→ lovebbcc:用一句我最愛說的 又沒人拿槍逼著版主去怎樣 禍福自理XD 08/07 02:46
206F:→ powerhow:板規2-4很清楚,相簿連結算不算連結? 08/07 02:47
207F:→ lovebbcc:官啊 官自兩個口 怎麼說都是它們對 08/07 02:47
208F:→ lovebbcc:禍福無門 唯人自招 08/07 02:48
209F:→ suwilliam:基本上仍維持原判 若仍有疑慮就交由小組長裁定 謝謝指教 08/07 02:53
※ 編輯: ask1234 來自: 61.64.19.253 (08/07 1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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