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sk1234 (ask)
看板L_SecretGard
標題Re: [申訴] 政黑版dreamysky版主之判決處分
時間Sat Jul 23 14:13:51 2011
※ 引述《dreamysky (官小職卑 權輕位賤)》之銘言:
: 1. 首先...對於版主執法尺度
: 可以用站內信與版工先行溝通
: 沒有必要在這裡造成小組長困擾
有尺度、模糊空間的板規,建議輔以判例、舉例說明,
大家會更清楚。
檢舉會造成版主困擾嗎?
申訴會造成小組長困擾嗎?
d版主,本人也是先行在板內申訴後,也就是說已經透過
申訴信與板主溝通過,才在此檢舉的。
: 2. 您的水桶本來也是可以避免的,檢舉期有10天,檢舉失敗管制期為7天
: 加上,您可以先寫信問問版工尺度為何。也沒有必要在此造成小組長困擾
本人違規被罰,罪有應得,並無因此而向小組長申訴。
: 不違規,政黑版不管使用者私底下的行為。
: 會因為主機板、手機、漫畫『無關政黑』被刪文。
: 以版上這麼多會人肉搜索的使用者
: 只要查到乙跟賣家為同一人,就會違反版規2-15
: 水桶30日『起跳』
: 至於私底下站內信
: 有人要買,有人要賣
: 犯了什麼法律嗎?
我的意思是說,
第一種情況:
會有人在板內光明正大地PO徵物文,有沒有人私下回是其次,
這樣政黑就變成購物詢問版。
第二種情況:(也是本次案例)
仍是有人在板內光明正大地PO徵物文,
而想賣的人也可以光明正大的藉這拍賣網站賣,只要不說該拍
賣網站是他PO的就好。
我想版主應該沒能力,去判斷推文給商品資訊的兩位版友,跟
該網址店家有何關聯。換言之以後都可以藉由這種方式賣東西
了。
況且,就算被抓到是同一人,以林背版主的見解,這是回應版
友的徵物文,就算是以推文、發文的方式發含有商業訊息也不
違規,不是嘛?
: 最後
: 對於版規有什麼建議,執法有什麼建議都可以
: 來信討論,實在也沒有必要在此造成小組長困擾
: 小組長,對不起,給您添亂了!
記得本人之前給建議的時候,b版主的態度是本人吃飽太閒
,整天想改版規,板規太完美了,不用改了。
藉由檢舉來修改版規,似乎是貴版版主唯一能接受的方式
,此次新版規幾個修改地方,不就是因為這樣才改的?
d版主有時候對版規的見解,本人覺得與眾不同,但至少有
容人之量。願不願意接受建議是一回事,好像也沒一次接
受過,不過態度還是不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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