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sk1234 (ask)
看板L_SecretGard
標題[申訴] 不服 政黑版主dreamysky之判決處分
時間Wed Apr 27 10:09:28 2011
一、申訴人:ask1234
二、申訴判決:
文章代碼(AID):
#1Dj56EuR (HatePolitics)
三、申訴主文:
1.「幹!你他媽的環團」,"你他媽的"為髒話,以"你他媽的"直接對環
團,為攻擊或歧視環團,而環團為"非政治團體",故coconlng違反政
黑板規二-七-1。
2.環團依照法律為"非政治群體", dreamysky版主不應因有綠黨,而擴
大解釋環團為政治團體。
綜合以上,請小組長重新認定dreamysky版主此次的判決。
四、申訴事由:
1.因政黑板的特別屬性,罵髒話,並不違反板規,算是一種情緒上的抒
發,是板規所允許的,然而,髒話對個人、非政治群體等直接使用,
應算攻擊,並非單純情緒上的發洩,故應算違反板規。
舉例:
去你媽的ask1234....~!@#
操你媽的廢死聯盟....~!@#
幹你娘的人本....~!@#
因此,「幹!你他媽的環團」應屬用髒話直接對"非政治群體"作攻擊
,請小組長決斷,這樣的中文語法是否為攻擊。
2.依據人民團體法及主管機關內政部的定義分類,環團屬社會團體,而
非政治團體,故應為政黑板板規所規定的非政治群體。
http://sowf.moi.gov.tw/stat/week/week9914.doc
上述連結為主管機關(內政部)對人民團體的統計。
請看第四項社會團體的第(二)條,裡面有提到「環保團體及其他
等4,129個....~!@##....」,以此統計可證明,內政部可沒因為
綠黨參政,就不把環保團體列在社會團體內,改列在政治團體內
統計。因此, dreamysky版主因有綠黨,而將環團列為政治團體
為不當分類。
五、依據板規:
第二章 一般罰則性板規
7-1.禁止性別、非政治群體歧視或攻擊。
*非政治群體:除非政治團體;區域、南北、分區(北投、天母、小港、南港)等區域群
眾亦屬之。*(是否為政治群體由板主認定)
六、檢附證據:詳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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