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itt (關關難過關關過(M))
標題[證一]政黑版主dreamysky 惡意水桶
時間Tue Apr 19 19:53:44 2011
※ [本文轉錄自 aitt 信箱]
作者: dreamysky (我是壞人~科科)
標題: Re: 2-7-1改判水桶不合理
時間: Mon Apr 18 11:15:51 2011
※ 引述《aitt (關關難過關關過(M))》之銘言:
: 版上 PlasmidDNA 檢舉我違反版規 2-7-1 對性別、
: 非政治群體歧視或攻擊,與2-8造謠.原本我在2-7-1的部份已判無罪.
: 造謠部份則是要在24hr提出證據.後來造謠部分不違規.倒是原本無罪的2-7-1
: 被判水桶20天.理由居然是假若檢舉者檢舉我發文為攻擊{台灣企業}
: 所以違反板規2-7-1.如果是憑假若.那根本就是一個莫須有的判決啊
: 難道無從得知.就乾脆假性推斷了....我只希望版主給我一個合理回覆
: 不然只好組務見了
本版工原先認為該版友是檢舉您文章歧視或攻擊 領取22K 人員
因此判定您無違反版規2-7-1
但是PlasmidDNA版友於後續文章聲明他是檢舉您發文攻擊『台灣企業』
檢視原文後,您確實一竿子打翻一船『台灣企業』
故做判決更動。
並非『假若』...
您的文字-無攻擊『領取22K受雇者』-無違反2-7-1
-有攻擊『台灣企業』 -有違反2-7-1
--
文章代碼(AID):
#1DgejC_B (HatePolitics)
作者 PlasmidDNA
Quote:
在
#1DgEMnVK 之檢舉文中所檢舉之 aitt 版有違反版規 2-7-1 並不
是 aitt 版友針對領 22K 之雇員進行群體攻擊, 而是對企業.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09.246.251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48.13.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