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onsonant (白目大花咸豐草)
標題[轉錄](CaptivAte) Re: 我不覺得我有犯版規
時間Wed Mar 16 15:19:13 2011
※ [本文轉錄自 consonant 信箱]
作者: consonant (白目大花咸豐草)
標題: Re: 我不覺得我有犯版規
時間: Tue Mar 15 04:40:39 2011
版主你好:
請問你看過信沒回,是依舊認為我犯規嗎?
我想再重新說明我的想法:
1. 我是文章作著,我的要求我自己知道,不是我文章沒寫就表示我沒要求,
版規寫的是「文章作者要求」,而不是「文章要求」,所以根據版規,我沒犯規。
2. 版規沒寫「作者要求之要發文該文章中才算」,
版規沒寫的事卻要版友遵守,不合理,
判案應以版規為依歸,先例不是版規的一部分,
如果「作者要求之要發文該文章中才算」為版主群管版的依據,
應該納入版規才算數,並不是每個版友都會研讀先前的判例。
請版主說明我違反版規的地方,謝謝。
※ 引述《CaptivAte (半刂)》之銘言:
: 9476 m 1 2/27 CaptivAte □ [公告] whynotgoogle & letmegoogle同期水桶
: 可以參考這篇文章
: 作者要求之要發文該文章中才算
: 而且經檢舉的重複推文乃該文作者已經不是先例
: 所以沒有錯誤
: ※ 引述《consonant (白目大花咸豐草)》之銘言:
: : 版主你好:
: : 8. 濫用推文,圖形文一文一id限推一圖,
: : 竄改他人推文,同樣內容或者高相似性推文三次視同洗版。
: : 水桶三天。
: : 文章作者有刪除推文之權力。推文內容若為文章作者要求之,則不在此限。
: : 次數達三次以上者可累計。
: : 我推的都是我自己的文章,我要求我自己推文的,
: : 「推文內容若為文章作者要求之,則不在此限。」
: : 所以我不覺得我有犯版規,
: : 可以請教版主我的理解有問題嗎?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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