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unbook (什麼書?)
看板L_SecretGard
標題Re: [檢舉] 洩漏個資
時間Fri Dec 24 13:53:54 2010
※ 引述《s24601 (?)》之銘言:
: 一、檢舉人ID:s24601
: 二、被檢舉人ID:funbook/bigtimer
: 三、檢舉事由:
: 於匿名檢舉版/組務版 洩漏個資
: 四、檢附證據:
: bigtimer於以下這些檢舉文中推文
: #1Cmc85cd (HatePicket)
: #1CmcDYRf (HatePicket)
: #1CmkVP4b (HatePicket)
: → bigtimer:板主看不出這是張育誠濫用檢舉權嗎? 10/23 20:42
: → bigtimer:板主看不出這是張育誠濫用檢舉權嗎? 10/23 20:39
: (板主也有整理一次過,並且叛之水桶)
: #1CnkAc0- (HatePicket)
以上我相信他會來申訴的,然後我猜windgodvocx1回信的機率很低(我猜的)
以下就我的部份說明:
s246..屢次先洩漏他人個資
(在HatePicket板就可以看到s246..屢次公佈他人個資)
隨便拿s246..所說的這篇
#1C-J5qmk (HatePicket) 來說
請看(上一列所說的這篇)是不是s246..先公佈他人個資
s246..可以講別人,別人就不可以講s246...
這真是很奇怪.
(s246..真是奇怪的一個人)
s246...是作賊的喊抓賊,s246..一根手指頭指著別人,
卻有四根手指頭指著s246..自己
(s24..講別人,其實在講自己)
s246..無理取鬧的文章,
且在 L_SecretGard 板用數不盡的濫用檢舉權的文章誣陷.辱罵.
挑釁、人身攻擊某(特定)少數板友
s246..公佈他人個資並且誹謗
只仗著某個昏庸(很爛的)版主在 HatePicket 板胡亂判決
想請問組務,濫用檢舉權以及多位分身來公佈他人個資
難道這樣做有道理嗎?
站規寫著不得公佈他人個人資料,有請板主處理,謝謝!
第二編 違規行為
第一章 違規行為之範圍及認定
第六條(違規行為之種類及內容)
一、看板違規行為:
(二)未經同意,於文章中公佈他人之真實姓名、電話、住居所或其他任何非經本人
公開之個人資料。
且這人前科累累,在貴版也鬧過不少次
在您心情小品集組務之下的黑特版更是鬧很大,
((在貴板L_SecretGard板)上面就有一篇剛被您刪不久的s24...鬧板文了)
被送去帳號部明察秋毫一番過了
請處理s24..這系列id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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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2.104.201.149
※ 編輯: funbook 來自: 112.104.201.149 (12/24 13:58)
1F:推 professorang:某人好幼稚 61.217.26.193 12/25 0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