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343408065 (寂寞東京鐵塔)
站內L_SecretGard
標題[申訴] bonju2板主判決不公
時間Wed Jul 14 23:27:03 2010
申訴前,請先確實與板主溝通過。
若對板主解釋不服或板主3天以上都不理會,再使用本申訴管道。
請申訴者將溝通證據以轉錄形式轉錄至本板,經修改或未提出者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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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訴人ID:a343408065
二、被申訴看板/被申訴人ID:HatePolitics/bonju2
三、申訴事由:
bonju2板主惡意引用版規以不合理方式自行擴大解釋水桶板友
四、檢附證據:
文章代碼(AID):
#1CF8R4ru (HatePolitics) [ptt.cc] [公告] a343408065請進
作者 bonju2 (這就是人生~) 看板 HatePolitics
標題 [公告] a343408065請進
時間 Tue Jul 13 23:31:13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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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標的:
#1CEnjpZM ●19533 1 7/12 a343408065 □ [台肯] PTT公社
檢舉根據:
第二章
10.發文將他板紛爭帶入本板,討論與本版無關之他版事務,公幹他板事務與板友等。
他板定義為PTT1、PTT2上非本板的板面。
檢舉說明:
{以下為檢舉文本}
作者 a343408065 (寂寞東京鐵塔) 站內 HatePolitics
標題 [台肯] PTT公社
時間 Mon Jul 12 21:41:05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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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陣子看
批踢踢某些版在戰台北人 有錢人 醫生 權貴 外國人
已經看到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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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省略
由
#1CEnjpZM本文可得知 a343408065暗示的是PTT上的版面 違反版規2-10水桶七天
且可查有三次前科
1. ◇ [公告] a343408065請進 linhsiuwei [04/17/10]
2. ◇ [公告]a343408065板友請進 bullsgogo [05/25/10]
3. ◇ [檢舉]
#1BuoHxKD 發文與版面無關 作為個人爭? bullsgogo [05/25/10]
根據版規2-1 7天*4=28 共水桶28天
再次聲明 請各位版眾尊重版規 感謝
--
我喜歡妳
就如 下雨天撐雨傘 穿雨衣一樣
無 庸 置 疑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16.208.166
依據版規第二章
*[m10.發文將他板紛爭帶入本板,討論與本版無關之他版事務,公幹他板事務與板友等。
*[m 他板定義為PTT1、PTT2上非本板的板面。
本文所提到的現象和人事物皆和政治有關而非他板事務
他板事務就字面來看
狹義定義為他版板務 或是在該版之內才會發生之事務
廣義來看為屬於他板討論範圍內之事務
本篇內文文字雖提到某些版
但所談的卻是本版可以談的公共事務
若本版板規提到他板名稱
或是間接指涉其他版的存在及水桶
那阪規應該訂為內文字句提到非政黑板名即水桶
故可知bonju2板主違法擴大解釋使用版規來水桶版友
請小組長處理
又另一判例
作者 icancancans (v^^v) 看板 HatePolitics
標題 [檢舉] #1C9a6Nin ryvius0723 2-10、12 個人恩怨、他板事務
時間 Sun Jun 27 02:16:53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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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C9a6Nin
作者 ryvius0723 () 看板 HatePolitics
標題 [吐嘈] 哈囉 分身狗王
時間 Sun Jun 27 02:06:12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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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你還沒去吃到飽版鬧之前
還有機會證明你跟suchsosweet不是同一人
不過你一鬧之後大家都知道了XDDD
所以分身狗王你還是自盡吧 科科
跟政黑板毫無關聯
犯規事證明確
第二章
10.發文將他板紛爭帶入本板,討論與本版無關之他版事務,公幹他板事務與板友等
12.將個人恩怨帶入板上,發文與板面無關,作為爭吵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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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204.64.52
1F:推 ryvius0723:本站不受理不受歡迎使用者之申訴06/27 02:29
2F:推 BARBLE:分身狗王怎麼會是個人恩怨?是不受歡迎者06/27 02:46
3F:→ seansu30:叮~~~~無地藏王菩薩 渡不盡分身怨念06/27 02:46
※ 編輯: icancancans 來自: 123.204.64.52 (06/27 03:58)
4F:→ oldchang1205:之前還有人說他是教授....結果只是又一次進化了 06/27 04:13
5F:→ flyover01:誰是分身狗王?你嗎? 06/27 06:59
6F:推 rukawa514:不受理不受歡迎使用者之檢舉 06/27 07:08
7F:推 goetze:噗~這好笑~你說是個人恩怨不就承認你是suchsosweet? 06/27 07:42
8F:推 aLaN0727:原來狗王是......(筆記ing) 06/27 08:05
9F:推 linhsiuwei:2-10討論他版事務成立,2-12不成立,因為無爭吵指涉對 06/27 08:09
10F:推 linhsiuwei:像。ryvius0723警告一次,結案。 06/27 08:09
由此判例可得知
該被檢舉人因明確提到了其他版名且在其他版上的活動
但bonju2板主所使用的標準不但與版規不符也和其他版主的標準有極大差異
考量bonju2 板主才剛上任
顯然他的判決和處理
已不足以適任版主
※ 編輯: a343408065 來自: 140.115.48.41 (07/14 2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