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snsm (惡靈依林)
標題[轉錄]Re: 不服 #1BqnLKGI 判決!
時間Tue Apr 27 01:27:10 2010
※ [本文轉錄自 msnsm 信箱]
作者: linhsiuwei (不再熱血冷小緯)
標題: Re: 不服
#1BqnLKGI 判決!
時間: Mon Apr 26 02:57:36 2010
※ 引述《msnsm (惡靈依林)》之銘言:
: 你忘了自己講過什麼是不是:
: 如果是因為課業不佳被二一,
: 或是因為重大違紀被退學,
: 導致無法完成學業。
: 我想並不是光彩也不是一番社會價值觀可以接受的。
我只有說課業不佳以及因為重大違紀而被退學,
這兩點導致無法完成學業,
是社會價值觀無法接受的,
並沒有說「除家庭經濟因素外其他全是負面意涵」。
請勿扭曲我的言論。
: 你自己原先就認定除家庭經濟因素外其他全是負面意涵了
: 推文又說不具有負面意涵?
: 你這個人怎麼老是標準泛動、反反覆覆啊?
: 「大學沒畢業」單純這句本身當然不具攻擊意味,誰不知道啊?
: 但是「你大學沒畢業,沒資格講中文能力!」這種語意還不叫攻擊?
有,我認為「沒資格講中文能力!」這句話乃指稱人中文能力不好,
確實已涉及攻擊,
已在底下推文中給予WeLoveTaiwan警告一次做為懲處。
: 何況還是在根本與他人不相識的情形下胡亂瞎謅的!
: 你就算要護航藍板友也請有點邏輯性可以嗎?
: 還有本人完全沒有舉證的義務!
: 指控人者須負舉證之責,這是基本常識!
我不知道這是常識。
: 他早超過案發一小時而完全舉不出任何證據
: 請速判處他造謠罪!
: 不要一再護航藍板友了!
兩造雙方各執一詞,
帶雙方各自提出證據證明對方說法為偽方為公平,
若妳有證據證明你大學有畢業歡迎提供告知,
本人立刻判處他造謠之罪。
--
「
寧做太平狗,莫當亂世人。」
--辜顯榮--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31.30.18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204.114.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