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snsm (惡靈依林)
看板L_SecretGard
標題Re: [申訴] 不服 linhsiuwei 藍綠雙重標準之判決
時間Tue Apr 13 00:41:30 2010
※ 引述《linhsiuwei (不再熱血冷小緯)》之銘言:
: 對於本案自問沒有偏頗,本人無任何答辯之處,一切謹尊小組長定奪。
8.造謠被檢舉後,被檢舉人可提出證明供板主裁決,
若未明言,證明提出期限一律以
一小時為限。
請問上述板規程序,
板主有確實執行嗎?
請問被檢舉人caelum提出證明在哪裡?
沒提出證明就是先桶了再說!
對付泛綠板友時不就是這麼快狠準嗎?
先前不過文章代碼搞錯了,
不要求補正而直接幫說無效;
被告誣人不用負舉證之責,
竟然是法官自動幫被告辯護!
怎麼對待顏色對的就這麼體貼禮遇啊?
好羨慕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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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3.204.128.41
※ 編輯: msnsm 來自: 123.204.128.41 (04/13 00: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