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ismarcp (The Stars,Like Du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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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申訴] hatepolitics板不服版主判決
時間Thu Mar 11 14:01:33 2010
※ 引述《kentbu (kentbu)》之銘言:
: 主流民意板一詞為當初政黑泛綠板友所提出 藉以表示有別於政黑板偏藍而稱呼
: 故可解讀為泛綠政黑板友認為他板較多其理念支持者而言
這個詞有爭議性
而且又是評論他板的用詞
本來就是不適在板面上使用
過往藉板規2-9處置的判例
都是有類似的狀況
: 故原文意指女孩板板友於政黑板表示要把文章轉去女孩板公評
: (因那邊是其理念接近者之板面)
: 則政黑泛綠板友是否可以嗆聲說要把文章轉去其理念相近者較多之板面
: 歧視性用語 係指該用語於文章前後語意針對某可得特定對象為降低其價值之言論
: 縱僅提出該句用法為解釋 亦可得知為特定族群向其理念相近較為多數之特定板面
: 尋求支持之用法
姑且不論你使用用詞是為了要評論或凸顯何事
都不足以成為免受板規處置的理由
再說
批踢踢也沒有什麼女孩板
該板友提到那個板面的時候也沒做什麼價值判斷
也沒有將他所說的行為付諸行動
因此沒有對他的行為有所處置
就算對他的行為有所處置
也跟你違反板規受到處置沒有關聯
: b板主僅以該辭彙擴及整句解釋 而非以該句及前後文意來解讀是否構成歧視
: 如此認定不但恣意擴大板規解釋 且係強加他人所不為之意思為其表現之上
: 侵害個人受我國憲法保障之言論自由之意思形成之內涵 此舉相當於歷史上的文字獄
: 舉凡用字可刻意解讀強加連結特定對象藉以處罰該意思表示之人 乃文字獄之行徑
過往判例
使用爭議性詞語
有帶入他板紛爭疑慮的
都是這樣的處置方式
使用版面之前
使用者有閱讀版規的義務
而不是等到犯了板規之後
才對約定俗成的規矩產生疑慮
再者
檢視過往判例
即可得知除非是有帶入他板爭議
公幹他板事務
或者是對他板有負面評價者
才會受到這條板規處置
沒有所謂擴大解釋的疑慮
: 再退一步言 b板主於當初本人發文時 於該文推文與本人爭論係爭板務內容討論
: 並未發覺本人友為歧視性之意思表示 且其他之板友亦未表示本人文章係在影射歧視他板
: 而係針對文章內容做出個人在同或不贊同之看法
: 故縱觀文意 並未能使人得出該文章係酸他板且帶入他板紛爭之可能
: 何以認定本人發文帶入他板紛爭或公幹他板事務或板友
: 本人再一次提出答辯
: 本文意旨以於溝通信件中與b板主陳述 為其所不採信
: 故統整於此 為本人對板主處分內容之質疑處 向小組長為完整陳述 合先敘明
我當初沒有看到你用那個"主流民意板"
是因為我看你的標題
就知道你要跟我討論板務
等到板友提醒我才注意到你使用爭議性用詞
處置你的板規2-9
9.發文將他板紛爭帶入本板,公幹他板事務、板友等。他板定義為PTT1、PTT2上非本
板的板面。
也跟你所謂的影射其他個人無關,
以往板面多是採用檢舉制度
既然有板友提出事證
我當然會進行處理
如前所述
依照以往判例
只要是有帶入他板爭議、公幹他板事務等疑慮的用詞
都會使用板規2-9處置
在討論板務或者是其他議題的過程之中
若是想要舉例說明
並不代表一定就要使用具有帶入他板紛爭、評價他板的用詞
板規明列規定
就是希望避免出現這種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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