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jackalym (抱抱)
站內L_SecretGard
標題Re: [申訴] hatepolitics板不服版主判決
時間Tue Mar 9 06:39:03 2010
※ 引述《kentbu (kentbu)》之銘言:
請板主 bismarcp 至組務板說明此案過程與判決原因
SecretGarden實習小組長 tjackalym
: 補正原申訴不服之資料 已向bismarcp溝通 但其理由無法說服我
: 雙方確定無法達成共識
: 一、申訴人ID:kentbu
: 二、被申訴看板/被申訴人ID:hatepolitics/bismarcp
: 三、申訴事由:
: 1.原因 : 該板#1BaFukny與#1BaFwdR-判決理由很奇怪
: 故發文#1BaJeIJ6表示對bismarcp版主判決質疑
: 隨即板主以該板規2-9規定浸我水桶
: 2.主張 : 政黑板板規2-9如下規定:
: "發文將他板紛爭帶入本板,公幹他板事務、板友等。他板定義為PTT1
: PTT2上非本板的板面。"
: bismarcp擴大本人文章文意解釋即進行水桶
: 於該板#1BaJeIJ6文章中 bismarcp於推文中與本人爭論
: 伺候於daqdaqqq板友推文提醒告之本文可能成立2-9 板主即進行水桶
: 水桶理由是本人以"主流民意板"五字在酸八卦板
: 然依照文章原旨 與酸八卦無相當關係
: 且bismarcp於推文與本人爭執時 並未意識到是否有"酸八卦板"之意圖
: 即以正常一般人之觀念 當下看到該文章時不會產生"酸八卦板"之想法
: 故本人主張bismarcp刻意擴張本人文意解釋
: bismarcp於本人溝通信件仍主張其原理由 曲解本人文章意涵
: 請小組長對該處分進行審理
: 四、檢附證據:
: 如上轉錄之信件
: ※ 引述《tjackalym (抱抱)》之銘言:
: : 請使用者提出與板主 bismarcp 之溝通證據
: : 另水球/信件/交談等記錄,請直接自信箱轉錄至組務板,不得修改
: : 若經編輯即認定為無效證據,且與申訴案無關之文件,一概不予採用
: : 另提醒此案針對使用者判決之板主為 bismarcp
: : 故申訴板主 dierguarder 部分為無效
: : 亦即出示與板主 dierguarder 之溝通紀錄不足以證明已與作出判決之板主進行溝通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20.152.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