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jackalym (抱抱)
站內L_SecretGard
標題Re: [申訴] BG版 版友出言不當 不服板主判決
時間Fri Feb 19 19:46:06 2010
※ 引述《piluma (Lieben Maitag蝴蝶結結)》之銘言:
請板主 cutesakai 至組務板說明此案過程與判決原因
SecretGarden實習小組長 tjackalym
: 申訴前,請先確實與板主溝通過。
: 若對板主解釋不服或板主3天以上都不理會,再使用本申訴管道。
: 請申訴者於申訴文內提出明確的溝通證據,未提出者不予受理。
: ==============================================================================
: 一、申訴人ID:piluma
: 二、被申訴看板/被申訴人ID:Boy-Girl/cutesakai
: 三、申訴事由:
: BG版版友sumade回應我替朋友發問的文章,
: 文中使用許多攻擊性字眼,雖然他表面上打著是在說我朋友,
: 而非針對發文者即我本人。但是他在全文最後一句回應道
: : 噓 lynna:你承認你就是你朋友吧......激動成這樣 01/28 00:28
: 我也這麼覺得說 你好厲害唷 一眼就看出來 啾咪 ^_<
: 讓我覺得他文章上不恰當的字眼是針對我,造成我的困擾及不舒服的感覺。
: 亦造成眾多版友推文亦認同他是攻擊我。
: 噓 Raist:針對別人的ID人身攻擊很屌嗎? 那篇原PO到底哪裡惹到你阿? 01/28 11:44
: → Raist:還真的自以為神了咧 只會藉由打壓網路上一個個ID滿足自己那 01/28 11:45
: → Raist:無謂的自尊心而已.....就事論事 你一直罵原PO幹嘛? 01/28 11:46
: 推 tsming:你這樣踢爆她以後她就會嚇得不敢來了XD 01/28 12:20
: 噓 vin0930:離題了....罵原po幹嘛?? 01/28 15:06
: 噓 luckykk:不推這篇 有點為戰而戰 希望蘇美大不要戰過頭 01/28 15:14
: 版主判決認為
: lynna 版友認為P大文中的友人就是P大本身,S大也如此認為。但若以文章全文
: 來說,S大所針對的主詞均以『P大友人』為主,以最後一句來翻盤說P大=友人
: 應以兩個獨立事件來說而不可混為一談,是故申訴案不成立。
: 如果我說:你朋友真是垃圾!咦?你就是你朋友嘛!
: 這樣是獨立事件?不可混為一談?
: 再者,姑且不論主詞是針對誰。難道對於匿名或隱名發聲的人,
: BG版友便有權力攻擊?
: 其中
: : → piluma:真的!!剛剛找他ID我才看到他愛戰公主= =難得光臨貴寶地 01/27 21:15
: : → piluma:不知道有這個規矩= = 01/27 21:1
: 我不是愛戰公主 是你的ID太特別了
: 一進來看到時 就忍不住笑了出來
: 點進文章一看 果然人如其名 失敬失敬
: 這段話不曉得BG版發言尺度真的這麼大?
: 攻擊ID都沒問題?
: 另外,因為我回他的文中有一句”先學好標點再來”
: 視為用詞不當水桶五天(附件1),請問Sumade的兩篇文章(附件2、3)
: 發言都比我還要適當?還要沒有引戰的意思?
: 結果後來他的一個月水桶因為”主詞非針對我”所以解了,反而是我要五天水桶?
: 四、檢附證據:
: 板上文章已被版主刪除 故由我的信箱轉錄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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