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murdoc (晴天娃娃)
標題[申訴] Anonymous板主linces判決失當(附7)
時間Thu Jun 4 16:09:33 2009
※ [本文轉錄自 mmurdoc 信箱]
作者: mmurdoc (晴天娃娃)
標題: 副板主您好,你對我的判決已違反板規
時間: Sat May 30 13:21:28 2009
板主您好,
我一早起來看到您的公告嚇了一跳
然後進信箱看到您同時對我的兩篇烈文退回
覺得覺得蠻冤枉的
而且您的判決已違反你自己訂的板規
故想跟您解釋一下
您說我兩篇文(附錄2,附錄3)違反板規1.c
查匿名板規
罰則1、劣文+永久水桶+刪文
a. [多重ID 亂板者、累犯] 或 [兩次違規水桶累犯] 等惡意鬧板行為
b. 假冒板主等行為 及 討論明顯觸及法律規範之言論
c. 公告文、石頭文、廣告文、販賣文、恐怖連結文、18禁連結文、侵害智慧財產權 u
按文義
1.c之公告文乃指 非板主卻以
" [公告] " 為標題發首po文
因查
舊期匿名板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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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公告文: 使用公告發文,
一律劣文退回,水桶兩星期。
有建議請私下寄板主群信箱。
回文一律不公告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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蓋按此及一般常理可知
"盡止非板主卻以 [公告] 發文 " 其中的"發文"乃指首po 而非"回文"
以公告發文 及 回公告文 在歷來bbs使用上不論板主或一般使用者
皆可以在認知上區分得出分屬兩類不同之行為
且之所以規範不准以[公告]發文 乃怕板友乍看之下誤以為板主所發而誤會
但若為匿名回公告文 很明顯看得出非板主所發
因此可以推測 非板主發公告文 與 非板主回公告文
在認定上視同同樣嚴重實屬有違常理
況且就截至目前 板主"你自己訂的"板規在這方面也未進行規範
你根本就沒有明定不可以"回"公告文
你在板上全部只有這三篇4/09 4/25 4/28的公告裡 的末尾以 "--"後有才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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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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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勿回覆公告 否則一律劣退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73.207.22
※ 編輯: linces 來自: 203.73.207.22 (04/09 2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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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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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勿回覆公告,否則一律劣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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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73.2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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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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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勿回覆公告 否則劣退。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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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73.2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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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不過好笑的是 和此次事件有關的 您5/27這篇
作者 linces (猜猜我是誰 ? ^o^) 看板 Anonymous
標題 [公告] 版規補充 & 警告名單
時間 Wed May 27 08:26:18 2009
這次並沒在簽名檔及任何內文中提示到說不可回公告啊
但想請您知道的是
1.唯一有提及不可回公告 並提及罰則的 4/09 4/25 4/28這三篇
1.1 唯一有提及不可回公告 並提及罰則的 4/09 4/25 4/28這三篇
罰則上你只提到劣退 並無說劣退+永久水筒
1.2
4/09 4/25 4/28這三篇
發文是為了公告水桶 板友觸犯其它不相關的板規
而在文末簽名檔...(見上附)
此乃是放至文末"--"後 故按ptt慣例為視同 簽名檔
再按ptt慣例
簽名檔的內容在認定上不視同內文
此可參著"批踢踢實業坊BBS站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
其中 看板違規裡只規範內文違規 而 簽名檔違規視為其他違規 可知
故您在簽名檔裡的內容效力上不等同公告文之內文
故你若要引板規最末行:
如有未盡事宜得以另行公告修正之,並以最新公告為準。
這樣就講不通
2.請您不要忘了"您自己訂的"板規末兩行
""如文章內容是否涉及違反板規有爭議時,應盡量作有利於發文板友之解釋""
如有未盡事宜得以另行公告修正之,並以最新公告為準。
2.1 我根本無心鬧板
你看我不是第一個回你公告者 也不是用嗆聲的口氣
只是用疑問的口氣提到那是自由心證嗎?
況且我的回文是
對"那個回公告文的人"的文章
按re回文 並沒有意要"直接"回公告文
講得更白點 今我並非 有意要嗆你 嗆你的又不是我
你拿我開刀亂掃颱風尾幹麻!!??
如果沒有很論嗆並付諸實行地刻意用不准用的字眼(仙jj)po文
照道理這種
誤回到公告 且還是回到"二手的"沒直接回到公告
刪回文並提醒就好
結果現在你卻在無板規規範的情況下愛罰小就罰小 愛罰大就罰大
況且我在匿名板幾年來都沒前科 這樣會不會過當?
你拿我亂開刀亂掃颱風尾幹麻!!??
2.2
板規最末行:
如有未盡事宜得以另行公告修正之,並以最新公告為準。
顯然你根本"大大的"亂誤用了你自己這行字的意思
況且你看你的那些公告文並沒有一封
發文目的是主要特意明示公告增修補板規哪一條
且也沒有講了後就對置底板規進行修定後搬布
這算哪門子增修補條文的行為?
你喜歡文粥粥地做事 結果反而做事不符合一般常理和程序
甚至是違反你自己訂定的程序 連程序都不符
更何況是連自己定的規定也不符
現在怎麼認定怎麼判完全照你開心 而且每天的開心程度還不一樣
那還訂板規幹麻?
還是你在搞"類判例制"??
每個人上來板的必須先花一堆時間
不只要看板規還要順便把每條你判過的判例n條全看過 整個亂七八糟的
看一看 然後加上揣摹你的心意甚至揣摩牽名檔?
然後板友內心自己綜合起來 還有可能綜合錯 這樣??
我在這匿名板上隨手一翻就一篇色情做愛文 等級是像色網那種
#1A82jDTm
不論站規或中華民國法律都足以對這篇開刀
反而在你執法之下把誤回到二手公告我的我劣退二並浸永久水桶
而這種色文管都沒管
這種論處方式比例上也不對吧!!
還請板主您給予回應
若得不到合理的判決 沒有辦法還我公道
必要時我會往上申訴 甚至不排除發起罷免
我已依心情小品集組務板板規 先與您進行陳情與溝通
盼您回應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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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1)
作者 linces (猜猜我是誰 ? ^o^) 看板 Anonymous
標題 [公告] 永久水桶 kauyau, mmurdoc
時間 Sat May 30 07:37:38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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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文章,根據板規1.c,違規者永久水桶、文章劣退
│ 文章代碼(AID):
#1A7rXWOX (Anonymous) [ptt.cc] Re: [公告] 版規補充 & 警告 │
kauyau
│ 文章代碼(AID):
#1A7rbHqc (Anonymous) [ptt.cc] Re: [公告] 版規補充 & 警告 │
mmurdoc
│ 文章代碼(AID):
#1A7rdW0b (Anonymous) [ptt.cc] Re: [公告] 版規補充 & 警告 │
mmurdoc
│ 文章代碼(AID):
#1A7rmL0F (Anonymous) [ptt.cc] Re: [公告] 版規補充 & 警告 │
kauya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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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2)
37;44m Anonymous (猜猜我是誰 ? ^o^)
看板 Anonymous
標題 Re: [公告] 版規補充 & 警告名單
時間 Fri May 29 11:41:04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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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等你來. (猜猜我是誰 ? ^o^)》之銘言:
: ※ 引述《linces (猜猜我是誰 ? ^o^)》之銘言:
: : 0.禁止仙女jj、jj、等類似文字作為標題之文章。違者水桶一個月
魔男ii 類似怎判定? 自由心證?
好 下次用這個當標題
: 解釋一下理由何在 這犯了甚麼禁忌
: 你講不出合理的理由
: 你就是在搞文字獄
: 敢水桶我們就站務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匿名天使的家
※ Deleted by: linces (59.105.127.172) 05/30/2009 07:4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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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3)
作者 Anonymous (猜猜我是誰 ? ^o^) 看板 Anonymous
標題 Re: [公告] 版規補充 & 警告名單
時間 Fri May 29 11:43:27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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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nonymous (猜猜我是誰 ? ^o^)》之銘言:
: 標題: Re: [公告] 版規補充 & 警告名單
: 時間: Fri May 29 11:41:04 2009
:
: ※ 引述《等你來. (猜猜我是誰 ? ^o^)》之銘言:
: : ※ 引述《linces (猜猜我是誰 ? ^o^)》之銘言:
: : : 0.禁止仙女jj、jj、等類似文字作為標題之文章。違者水桶一個月
: 魔男ii 類似怎判定? 自由心證?
汕汝ii
:
: 好 下次用這個當標題
:
: : 解釋一下理由何在 這犯了甚麼禁忌
: : 你講不出合理的理由
: : 你就是在搞文字獄
37m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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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From: 匿名天使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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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匿名天使的家
※ Deleted by: linces (59.105.127.172) 05/30/2009 07:4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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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70.1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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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70.10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