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auyau (D.D.D.D.C.)
站內L_SecretGard
標題[申訴] Anonymous板主linces濫權(附件五)
時間Wed Jun 3 00:22:13 2009
貼上linces回信部分以白字表示,
本人對其回信之內容提出質疑部分,以綠字作為區別。
並以分隔線區隔便於閱讀
↓---我的質疑----↓
<<<文章內容>>>
↑---我的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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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規今天更新,本來寫的可能不夠清楚,有部分已列入更新內容
↓---我的質疑----↓
相對於之前申訴人被馬上重判永久水桶跟劣文一比較起來的確明確多了,
既然你有能力規定說明的這麼清楚,為何之前沒有做?
不教而殺謂之虐。正常的處分有輕有重,警告、水桶、劣文都是選項,
要考量的點不要說比例原則這種東西,判決考量也應該分初犯累犯,
一見面就永久水桶加劣文,如果給你更大的權力或是給你一把槍,
我看白骨會堆的比白色恐怖時期高。
你把我永久逐出本板,跟處決無異,法律上殺人也不是直接判死刑還馬上執行的。
至於最新版的新增板規內容,很明顯就是在補洞,而且還越規定越多。
但是新板規因為是本申訴案事件發生後的動作,內容我不予置評。
↑---我的質疑----↑
仙女jj的部分,我澄清一下,他是誰還是什麼特定藝人與我無關,大概看過文章
但重複性很高,出現頻率也很高,且都特定幾個ID在開討論串,所以我認為有必要做出規
範,
這個板不是只屬於特定人士擁有,發文自己也考慮一下只能看文的人以及其他人吧,
更何況又不是每個人都希望每天一進板就充滿jj文、香水、下輩子...等等
內容幾乎千篇一律,時而夾雜挑釁等用字,文章內容是其次,目前也沒限制,
主要是它的"jj" 出現頻率已經到每天24小時每周7天的地步,
↓---我的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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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你負舉證責任,訂立板規不能只是跟著感覺走。
甚至我可以告訴你,很多你所謂的文章,標題根本沒有jj兩字
給你看看例子,
第一篇
匿名文章代碼#1A7OnYdk
作者 dior公主. (猜猜我是誰 ? ^o^) 看板 Anonymous
標題 謝謝大家
時間 Thu May 28 02:54:25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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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剛來這裡
明明沒怎 大家都會攻擊
賣香水 野說把自己不要的香水給人 丟臉
要免費教小朋友彈鋼琴 也被說求人家讓她教鋼琴
常常遇到莫名其妙污名的事情
還莫名奇妙水桶 (我很怕明天起來 板主又會把我水桶)
反而板上很多無餓不做的阿宅 例如 當時的某亮
嘲諷他人 反而都得到大家的支持
真心在做好事的人 要被謾罵 好難過說
不過還是謝謝 這其中有些人 對我的愛護
妳們是好人!!!!!!
也謝謝大家現在比較支持我
不會批評我囉 謝謝大家
我會努力做好 人間公主的 努力幫助別人 哈哈
謝謝大家囉
今晚 又莫名又到傷害
等一下可能會心痛睡不著吧
大家晚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匿名天使的家
第二篇
匿名文章代碼#1A7glsa7
作者 dior公主. (猜猜我是誰 ? ^o^) 看板 Anonymous
標題 喵喵的前世
時間 Thu May 28 23:21:25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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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才想到 為什麼看到喵喵 會一直吐他槽
所以想看看和他的前世因果
為什麼老是看到他想兔槽
原來她前世真的是一隻喵
很肥 橘色的 和這世很像 哈哈
一隻愛吃的肥喵
但是是一隻流浪喵 到處討吃的
然後 常常未經人家許可
跑到人家家裡吃東西
每次到人家家裡 人家看到他
就會罵他 臭貓 你又來偷吃
然後把他趕出去
所以喵這被子 很多敵人 看到他就想打
化解方式 想喵喵觀想自己就是上輩子那隻喵
觀想自己曾經去那些偷吃人家的家裡的人
對他們道歉 真心化解
要真心喔
相信這樣 他的人際關係會變的很好
工作上在也不會再被排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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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匿名天使的家
如果還需要更多舉例,我保守估計起碼可以再找個5到10篇給你看個夠。
而且重點是,這些根本跟你的板規無關,可是是一樣風格的內容。
假如哪天你老兄又有新感覺,是不是又要增加新規定了?
這樣好了,我告訴你目前匿名板上最近這類文章改成公主、Dior公主之類的,
一樣借屍還魂照樣出現,你要不要趕快再增加禁止公主、Dior標題文?
↑---我的質疑----↑
整個板都是這類標題就整體觀感而言根本是"假以發文、聊天之名,行使廣告、宣傳之實
"!
↓---我的質疑----↓
這個帽子戴的不明不白,請問在廣告、宣傳啥?
請問你對於廣告、宣傳的定義為何?他是在推銷啥?可以請你舉證嗎?
我只看到板友抒發心情跟聊天,我看不出來是在廣告啥,至於宣傳就更有趣了。
北韓中央通訊社聽說薪水還不錯。
↑---我的質疑----↑
我想這和之前生菜沙拉或是注音人之類的文章很高頻率的出現在板上是一樣的處理方式 (
就是針對鬧板)。
且只限制標題比先前寬很多了,如果仍自我感覺不良,三不五時就若有似無的挑釁板眾,
我想會在進一步限制。
若對板務有意見在至底板規中有說明以[建議]發表文章,我想用字會再做修正,或併入其
他條文中、或作解釋
↓---我的質疑----↓
[建議]這個標題在這件事發生前我完全沒看到耶,
我只看到一堆不知所謂的文字標題,
[暱暝][孨朙][鷁鳴]是啥,你老兄解釋一下好嗎?
可能你小學就學過了,可能是我書讀的不夠多,我是完全一頭霧水,
然後出了事情才請大家用[建議]標題,沒出事之前完全你老兄標題喜歡怎麼搞就怎麼搞,
我是完全搞不懂你對於管理公共看板跟批兔個人板是差在哪,
教教我也教教大家好嗎?
↑---我的質疑----↑
如果你認為你夠嚴謹請按規定來信建議修正方式(不是刪除該條文)
↓---我的質疑----↓
我個人所知不能刪的條文只有憲法,憲法之下其他法律沒有甚麼是不能刪的,
重申一次,我的建議就是刪除。
↑---我的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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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的板規都在置底及的部分
部分板規可能不清楚,但是從來沒人對這部分有[建議],且於板規明細中已指明"以上 認
定方式以板主主觀認定為準"
我的標準就是當我因板務需要查公告時,看到標題包含[公告]就屬公告文,回覆公告文章
亦屬於發表公告文章的行為。
按照板規2.o的邏輯在此並未將"回覆"特別引入,我認為這樣應該很清楚。
↓---我的質疑----↓
你的主觀認定我在第一篇信中已經有說,完全是模糊地帶
而你的最新板規剛好完完全全打了你自己一個耳光,
我幫你列出來如下
6/01 linces □ [公告] Anonymous 板規 2009/06/01
§ 禁止以任何形式發表或回覆下列文章 §
公告文 (標題、暱稱、內文使用"公告") 永久水桶
所以你在這邊才有說"發表或回覆"
之前是完全沒有,如果你能在這邊這麼清楚的列出"回覆"兩字
之前算啥?主觀認定這種保護傘是解決不了所有事情的。
至於你說的板規2.o
請你列出板規2.o,是哪個版本的板規2.o?
光是板規部分就有好幾處,
你引用的板規2.o跟我去找的到的板規2.o是不是同一條我不敢臆測。
我想為了避免認知有誤解,產生溝通錯誤,你最好列出精華路徑。
我引述文章、法條都有去找出來,也有列出路徑,就是為了怕誤會,
這是對看文章的人也是對自己的一種尊重。
麻煩你勤勞點。
↑---我的質疑----↑
另外,到目前為止也還沒看到有人要求公開解釋過、或建議更改
↓---我的質疑----↓
我被你永久水桶劣文退回的文章就是,誰教你老兄都是用些怪標題,
哪來的[建議]?
↑---我的質疑----↑
且不能發表或回覆公告在我當的這段期間以來都是這樣,大多數板友也都遵守,沒人提出
更動的意見。
有意見的不按規定提出建議而以身試法,這樣的行為與亂板又有何異?
照規定處理只是剛好而已
又,你所舉的AB同犯例子毫無一般性可言,真正理性的使用者應該會來信檢舉或另外發表
一篇
↓---我的質疑----↓
一般性?這是啥?
我為何會舉那例子,因為你的板規1.c
c. 公告文、石頭文、廣告文、販賣文、恐怖連結文、18禁連結文、侵害智慧財產權
把公告文跟我舉例的恐怖連結文放在同一條,表示這些都適用於同一管理方式,
我舉的AB例子是相當適合的,我認為你的公告也很像恐怖連結,
所以回文質疑你,希望你做個解釋,
祇差別我沒有像被恐怖連結文嚇到的人叫你閉嘴而已。
如果你認為公告文跟其他文章種類不一樣,你的責任是應該把公告文獨立出來,
而不是把他們混在一起。
↑---我的質疑----↑
[例如::發表文章標題: [建議] 本板某一篇文章(AID#...)...
然後在文章中補充說明請他自行刪除]
而不是如你所說的,把逾越板規的行為合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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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同以上所述
你所提及值得參考的部分已更新板規做修正,你違規部分按原板規處理不會更動
對板規還有意見請按規定來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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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規只是定來維持看板秩序用,鑽規定漏洞、曲解板規文義與亂板者有何不同?
這一句我改一下回送給你
板主只是選來維持看板秩序用,搞白色恐怖、亂訂板規處分與獨裁者有何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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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67.12.7
※ 編輯: kauyau 來自: 203.67.12.7 (06/03 00:26)
※ 編輯: kauyau 來自: 203.67.12.7 (06/03 00:36)
※ 編輯: kauyau 來自: 203.67.12.7 (06/03 0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