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twinu (阿雄)
看板L_SecretGard
標題Re: [申訴] Hate版主判決過重(水桶2個月+劣退)
時間Fri Dec 12 00:07:52 2008
: ║3. 恨文所指對象之個人資料。
: ║
: ║ 視嚴重性劣文退回,水桶兩個月,推文違規者,水桶三個月。
: ║
: ║ 推文慫恿他人洩露個人資料者,水桶一個月。
: ║ 以各種方式(包含簽名檔、名片檔、暗黑分享…等),
: ║
: ║ PO出他人個人資料(本名、手機、ID、e-mail、通訊帳號、相本、相片、部落格…等)
: ║ ^^
: ║ (包含馬賽克部分資料、卻明顯可知所指對象者)
: ║
: ║ 未經同意貼出者即屬違規(於推文內犯規之情形,視情況砍除該文章)。
: ║
這一點我有疑問
所謂惡意洩漏個人資料
請問版主指的ID是F8還是ilove7788?
該篇文章是我備份下來的
不過是記錄著造假被抓包的過程罷了
這樣算是"洩露個人資料者"?
是否有點太過牽強?
ex.ttwinu的電話是0963......
F8他家住在台北縣......
這纇資訊稱作洩露個人資料才比較令人信服吧?
備份下來的文章難道要把每個人的ID都打上馬賽克才能PO?
我認為版主的判決有可商量的空間
: ║13. 過分影射或直接攻擊他板事務,可能因此將紛爭帶入黑特或揪眾鬧板之情形。 ║
: ^^^^^^^^^^^^^^^^^^^^^^^^^^^^^^^^^^^^
: ║ ║
: ║ 違規之文章砍除,計入砍文違規乙次。板主可視文章嚴重程度給予劣退。 ║
: ║ ║
: ║定義: ║
: ║ 刻意挑釁者不論發文、回文或推文,比照板規4處理。 ║
: ║ 執意要寫出某板請盡量迴避板名,即使已以代稱稱之仍可視情況砍文。 ║
我沒有事先修改文章將八卦版的英文打馬賽克是我的不對
用這點來處罰我我無話可說
但版主的自由心證認為我意圖將紛爭帶入黑特或揪眾鬧板
讓我非常不服氣
1.X卦版相關的文章只有兩篇
其中一篇已經自刪
自刪的原因我有詢問過原PO
並不是造謠心虛
而是他被誤以為是共犯而被某個ID逼到刪文
2.沒有糾眾鬧版的疑慮
因為要鬧版要戰
一定是要有兩方不同的勢力
才會開戰
而此文很明顯是ilovexxxx被踢爆造假
完全沒有戰的可能性
3.版主認為這事紛爭?
某人利用數字版的廣大人氣造謠
一開始的幾分鐘差點讓人信以為真
但馬上就被質疑、翻出前科、踢爆造假
我只不過是想HATE這種不要臉的無恥手段
將這種無恥手段讓大家知道罷了
版主難道要將這解讀為我跟該ID有所紛爭?
: 我是以這兩點劣退你並無不妥 因為事件主角 帳號板名都出現了(這兩點就違反板規)
: 再來該篇轉錄文章底下推文可以證明絕大部分使用者無法第一時間 發現這封為偽造信件
這就是這篇文章存在的必要性
要提醒大家知道
該惡人偽造的訊息幾可亂真
希望大家以後能注意
一開始的推文差點被騙
不過後來的推文就慢慢的把他揭穿
倘若完全沒有推文
說我有誤導之嫌我沒話說
但看完全部的推文
我相信絕大部分的人都可以判斷出那是一篇偽造的信件
: 且黑特推文下面無人還尚未有人辨別為造假文 還跑去八卦板尋找
: 且這陣子因為該事件引起PTT使用者熱烈討論 該件事恰巧前晚也在八卦板發生許多事情
: 甚至該偽造信件前幾天 還有人在他板對該主角 說還好我不去笨板你劣退不到我
: 該文發出後我也是經過段時間才發現 發現當下我認為有緊急處理之必要
: 畢竟有極少數使用者見獵心喜
版主是不是弄錯對象了
版主似乎認為我真對的是F8?
但該篇文章要表達的是ilovexxxx偽造信件抹黑F8
版主難道認為我是看到F8威脅人(假消息)這封信件見獵心喜?
: 原po說他修文 第一 我查詢當下原po並未顯示編輯文章
: 第二 文章可以先行修文還原事件真相再行轉錄
: 第三 該文推文就可以知道 當下看過該文的人並無法辨別此信真偽
: 對該事件主角我認為是名譽上的傷害 有推波助瀾效果
: 且原文轉文到其他板次數不少(重點還是認為信件為真)
: 後來黑特使用者在其下推文也認為信件為真 忙著到八卦板湊熱鬧
: 所以緊急處理
第一 被刪之前我的確在編輯
但存完檔之後該文就已經消失
這點我必須要強調
第二 我無話可說,畢竟我也是想要修文的
(再文頭加上幾行個人情緒發洩,我倒是沒考慮到把ID和版名打馬賽克)
第三 該文我只知道轉到JOKE版
但沒有把"F8的威脅文"信以為真的情況發生
版主所說的"黑特使用者在其下推文也認為信件為真"
請版主舉證
我沒看到推文就被刪文了
無從得知
而我也相信不會有這種事情發生
因為看完該篇文章很容易判斷該信件的真偽
sfalco版主判斷不出來
實在令人匪夷所思
另外
版主認為"忙著到八卦板湊熱鬧"
我也認為定義的怪怪的
畢竟該系列文兩篇其中一篇已經刪了
而已經發生超過5小時以上
要湊熱鬧頂多也只是在其中一篇文下面推文批評造謠者
版主該不會想把這定義為糾眾鬧版吧?
最後
重點
版主說我這篇文"對該事件主角我認為是名譽上的傷害 有推波助瀾效果"
我有完全相反的看法
這篇文
對該事件主角我認為是名譽不但沒有傷害,反而有正視聽的效果
是要告訴大家
不要被騙了!
: 再來劣退之後
: 該申訴者ttwinu 寫來的信件
: : ※ 引述《ttwinu (阿雄)》之銘言:
: : : 版主
: : : 我是兇手(自首)
: : : 可是
: : : 版主能不能手下留點情
: : : 2個月水桶+劣退
: 已經說明 第一 他承認違反板規事實 希望我能手下留情
我不可能認為自己完全沒有錯
但我只不過是覺得版主誤會我、判決過重而已
: 我不願意的原因 因為我認為傷害到他人名譽 是非常嚴重的
這點我跟版主的想法一樣
這是我PO該文的動機
: 如是其他違反板規事項 我通常都會念在初犯手下留情
: 黑特板公告都能查詢到
: 而且他並不是劣退後 馬上回信給我 信件標題就看得出來
: 所以我並不認為他有修文章
: 一般修文修到一半被劣退 修完文章後會發現該文章不在
: 當下就會看到 有新信件 他也不能發文 黑特水桶公告也出來
1.我沒有馬上回文
畢竟我也沒想到會被罰
還是罰得這麼重
收到版主的信以後
我原本是想說算了......算我倒霉
後來仔細看版主的判決
發現版主似乎對我有非常大的誤會
所以我想了很久
才希望版主可以重新看看該文
2.我的確有修文章
版主用推理來推定我是否有修文是不是不大恰當?
3.為什麼我會來申訴
因為我跟版主信件往來2~3次
版主始終覺得我是在造謠
到最後忍無可忍要版主把汙辱我的評價吞回去
版主就不再給我回應
4.直到這一篇為止
sfalco版主可能還是認為那篇文章會誤導人
小組長
就請你看看該篇文章吧
我對於sfalco版主的判斷有很大的疑問......
我以為很容易判斷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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