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ovebbcc (花本はぐみ最高...)
站內L_SecretGard
標題[建議]關於版主放某人出水桶
時間Thu May 29 16:26:36 2008
我實在對於"小組長把已經被水桶的人先放出來"的用途何在
對於版面判決若有異議 或者要進行申訴
被水桶者還有私人信件功能吧
再者 當初小組長是以"該使用者還有上訴中案件須處理"當為理由解除水桶
而該使用者已經開始發表與當初組務判決無關的討論
或者說 如果這個使用者一直"持續檢舉"
只要這些檢舉沒有結案 這個使用者就可以靠著檢舉沒結案的保護傘
躲避原有的違規處分?
被水桶者絕對有其他的方式表示自己的意見和提出檢舉的方式
望請小組長管理版面謹慎考慮
不要讓一時的仁慈 變成了有意鬧版者繼續鬧版的幫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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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69.153.69
※ 編輯: lovebbcc 來自: 203.69.153.69 (05/29 1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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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lovebbcc 來自: 203.69.153.69 (05/29 16:28)
1F:推 kendofox:喔 我不是放他出來 是還沒丟進去 59.115.225.225 05/29 16:45
2F:推 kendofox:依照目前狀況 他仍有必要在板上提出資料 59.115.225.225 05/29 16:45
3F:推 kendofox:所以我才決定 當申訴案件結束後 再處理 59.115.225.225 05/29 16:46
4F:推 kendofox:關於持續檢舉 在我公告前的申訴結束後 59.115.225.225 05/29 16:46
5F:推 kendofox:我就是丟進去 水桶期限到在接受其他申訴 59.115.225.225 05/29 16: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