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BSPTT (美好花蓮的蓮花好美)
看板L_SecretGard
標題Re: [檢舉] CrazyMarc 人身攻擊
時間Sat May 24 00:34:15 2008
※ 引述《kendofox ((舉杯)安心上路!)》之銘言:
: ※ 引述《BBSPTT (美好花蓮的蓮花好美)》之銘言:
: : 他罵誰重要嗎?你公告後他仍用這種語氣發文,不是不把你放在眼裡嗎?
: : 我只知道他發言違反公告事項,為維護板眾乾淨閱聽權,舉發他的穢語如此而已。
: 麻煩你看清楚公告
請問,標題不包含在公告內嗎?
[公告] 煩請發文與用詞稍微注意點
請問,你認為他的發文與同詞是有稍微注意,還是顯然非常沒注意?
※ 引述《kendofox ((舉杯)安心上路!)》之銘言:
: 我不排斥非案件相關人發言
: 但是請發言內容與案件有"直接關係"
他的發言提及分身,顯然是針對近日有板友被提報分身之案件
: 再者 申訴會讓人情緒激動我可以理解 但是請斟酌你的用詞
: 切勿使用人身攻擊或是立場攻訐等與案件無關係之情緒性言論
: (Ex.泛藍養出怎樣泛藍的版主之類的....這跟申訴啥關係)
他是以建議方式發文,非主動申訴,
但內文亦涉及有人申訴分身之相關,難道就可規避責任?
那之前dielie亦僅是回應別人說他被踢爆分身之事,非主動申訴,
只因被認定「酸文」就被浸,那這種叫人吃便便,
讓人根本感受到是「臭文」的為何反而沒事?
請問小組長你認為你真的沒有雙重標準嗎?
最後,我發覺我IP剛好是他指涉的「210.192家族」之範圍,
也剛好是被申訴與提報分身事件中的一員,我應該是被指涉對象之一,
我能以相關被害人身份再提請小組長重新處置嗎?
當然這不代表我承認是分身,就好像如我申訴被罵啥動物並不代表我承認就是該動物。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192.233.162
1F:→ changchunlun:請不要左右互搏 自己聲援自己 118.168.66.231 05/24 17: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