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ystaunch (愛交朋友的人(pic))
看板L_SecretGard
標題[申訴] HatePolitics版主IBIZA 執法不公正
時間Fri May 23 18:31:24 2008
申訴前,請先確實與板主溝通過。
若對板主解釋不服或板主3天以上都不理會,再使用本申訴管道。
請申訴者於申訴文內提出明確的溝通證據,未提出者不予受理。
==============================================================================
一、檢舉人ID:mystaunch
二、被檢舉看板/被檢舉人ID:IBIZA
三、檢舉事由:判決不公
四、檢附證據:
原始文章:
作者 mystaunch (愛交朋友的人(pic)) 看板 HatePolitics
標題 [震怒] 政黑板有白色恐怖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iloveuTaiwan就為了一篇人身攻擊的檢舉文,沒檢舉成功
然後就一直申訴,一直質疑版主的標準
最後竟然落得水桶20天
版主還特地找他12.17日的文章出來,當初有問題怎麼沒處理
現在抓來鞭屍
果然得罪版主都沒好下場,恐怖喔真恐怖
以後說話要小心點! 版主萬歲 版主萬歲 版主萬歲
我一定會順從版主命令的
版主最帥了
IBIZA公告:
作者 IBIZA (溫一壺月光作酒) 站內 HatePolitics
標題 [公告]
#18DdIwuy mystaunch 公幹本版
時間 Fri May 23 15:42:29 2008
────────────────────────────────────
[震怒] 政黑板有白色恐怖到
水桶十天
順便告訴你為什麼剛剛處理的原因
因為他今天檢舉很多次, 所以前面有人檢舉他過度檢舉
既然有人檢舉了, 我就用他的id去串文, 看看他到底檢舉幾篇
結果就看到他刪推文的文章, 就這麼簡單
申訴回覆:
作者 IBIZA (溫一壺月光作酒)
標題 Re: 請問版主哪一條水桶我10天
時間 Fri May 23 16:31:06 2008
───────────────────────────────────────
※ 引述《mystaunch (愛交朋友的人(pic))》之銘言:
: 我剛剛看了版規,不知版主你引用哪一條來判我水桶10天
: 1.我的內文都在對你們版主歌功頌德,說你們萬歲
: 竟然這樣也要水桶
: 2.還有你說公幹政黑板10天
: 但我看了看板規只有
: 第二章第二條 "公幹、抹黑所有政黑版友。"
: 我好像沒公幹所有版"友"吧!
: 根據標題你可以說我公幹政黑板,但我沒公幹版友阿
: 好像根據條文對象都不一樣囉
: 我對政黑這個版,應該算個非人體
: 板友,應該是人體
: 兩各不同的東西,版主怎麼把他弄在一起了,就弄我這個
根據判例, 公幹 政黑板, 同樣觸犯第二章第二條版規
版上判例很多, 可以自己去看
~~~~~~~~~~~~~~~~~~~~~~~~~~~~~~~~~~~~~~~~~~~~~~~~~~~~~~~~~~~~~~~~~~
以上三篇包含本人文章,版主公告,申訴回覆
1.根據版規第二章 第二條 "公幹、抹黑所有政黑版友。"
本人的行為並未公幹版友,版友為人,I版主說我公幹政黑板
版規並規定不能針對版(物),引用錯誤條文
2.根據版主回覆,引用判例.那如果什麼都引用判例那還要版規幹碼
版主要怎麼判就怎麼判,想要誰水桶就水桶,反正都是第一個判例
以後再發生在判,不知標準何在
3.且標題為--政黑有白色恐怖"到"
是對政黑板剛剛前一個公告的I版主判決的感觸,並非針對政黑板
內文是針對版主的一些處理方式的質疑,也非針對版友或版本身
讓人家不免懷疑,是否版主因為受人質疑,而挾怨報復
直接給你水桶讓你不能PO,就不用對他質疑了
結論:最重要的是根本沒有條文說可以這樣判我水桶10天,
根據罪刑法定主義原則,並無違反版規,請組務明察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5.74.1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