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RMSPTT (有記憶才有時間)
看板L_SecretGard
標題Re: [申訴] EchoMary/Hate 判決47天水桶案
時間Sat May 3 19:31:47 2008
※ 引述《yllorb (雨傘)》之銘言:
: 簡言之...請你提出我之前" 一值持續在改你推文 " 的證據
不需要證據這東西
你的水桶文裡面就有人指證你竄改推文
需要我寄信問他們願不願意出來證明你一直竄改推文嗎?
而且公告水桶文章中就已經很明顯的標示出來了
: 你的證據就只有 編輯文章計錄的時間點嗎?
我還有人證 而且 不只我一個人被你竄改推文
你呢?
你有什麼證據可以證明你沒有竄改推文 沒有任何違規的動作?
你完全沒有
因為你確實有做過這些動作
: 你也不一直在靠北我 什麼什麼玩文字遊戲
你不說謊哪來的文字遊戲?
: 講點別的阿~ 警察
我的職業不是警察
新手大人
: 文字遊戲??我還練功打怪勒...
: M先生...
: 哀...人家打一堆就不看 就說什麼排版好一點
: 喔假X啦 !!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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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sd □ [公告] 心情小品集組務板 板規Ver2.1
4.請申訴人及板主文章往來間請注意語氣(含推文),避免無謂的情緒化字眼及人身攻擊。
: 回給那個M先生:我在上訴版主為什麼不針對我回信內容來回應!!
: 我倒覺得我上一篇真的是打的很清楚了!!
: 兩位別生氣
虎濫最可恥
當一個人不敢勇於承認自己犯下的過錯
反而進一步 模糊焦點 混淆視聽 試圖 合理化
已經沒有必要為這種人生氣了
因為
這種人根本沒資格讓人為他生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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