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ielie (DIELIE)
看板L_SecretGard
標題[申訴] 不服 HatePloitics #17_VwcjE 判決
時間Thu Apr 10 20:12:06 2008
一、檢舉人ID:dielie
二、被檢舉看板被檢舉人ID:HatePolitics/dierguarder
三、檢舉事由:板主違反板面屬性強入人於罪
四、檢附證據:
1F:→ dielie:Bachika你們藍蛆的反智言論哪篇沒跳無知針?
dielie 違反版規第三章第一條
又點名ID 水桶加倍
政黑板都可以容許髒話滿天飛,
和貶低板友人格的說「牠」了,
說「腦殘」藍蛆也沒事,
「反智言論」和「無知針」這兩個詞有什麼大不了的?
這兩個詞有到板規定的標準的公然侮辱罪嗎?
想也知道不可能!
怎麼這個板的標準這麼浮動,
對藍對綠兩套標準!?
何況我說的是「哪篇」針對的是言論文章,
跟點名「人身」攻擊有何關係?
根本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詞,
故意羅織罪名陷人於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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