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choMary (腦子燒壞的回音)
看板L_SecretGard
標題Re: [申訴] hate版版主EchoMary執法失當
時間Mon Feb 11 03:19:56 2008
本事件是起因於同一使用者相隔一星期後再次被檢舉。
第一次剛好是我處理,第二次則是小史
而小史沒有在檢舉前翻閱一整個星期的檢舉記錄確實是她的疏失
但我認為並非不合理。試想誰會沒事去記憶舊被檢舉人的ID?
在發現此疏失之後,經由彼此溝通,板主群決定以新判決為準。
第一次判決錯誤是我的錯,我在此道歉。若有任何處分我也接受。
但這不代表黑特板主會修正最終判決。以上。
※ 引述《iamsg (你猜)》之銘言:
: 申訴前,請先確實與板主溝通過。
: 若對板主解釋不服或板主3天以上都不理會,再使用本申訴管道。
: 請申訴者於申訴文內提出明確的溝通證據,未提出者不予受理。
: ==============================================================================
: 一、檢舉人ID:
: iamsg
: 二、被檢舉看板/被檢舉人ID:
: hate/EchoMary
: 三、檢舉事由:
: ● 1 ! 2 1/23 Anonymous. □ [檢舉] jupple
: 2 s 1 1/31 Anonymous. □ [檢舉] jupple
: 1/23日有人檢舉jupple 當時EchoMary認為三篇文章恨意不同
: 並且判決終結
: 另,1/31日再次有人針對jupple同樣三篇文章進行檢舉
: 但EchoMary卻更改判決
: 已經判決終結的文章 卻過了一個星期更改判決
: 是否有違站規?
: 判決終結的文章若是要更改判決 應該是請檢舉者到組務版檢舉EchoMary判決有誤
: 而不是私底下請EchoMary更改判決 有失公信力
:
: 四、檢附證據:
: HatePicket的文章 如下
: 作者 Anonymous (猜猜我是誰 ? ^o^) 看板 HatePicket
: 標題 [檢舉] jupple
: 時間 Wed Jan 23 05:57:25 2008
: ───────────────────────────────────────
: 1.檢舉文章:
: 28 5 1/23 jupple □ [作夢] 腸耕女呂布...
: ● 29 8 1/23 jupple □ [黑特] 護航呂布妹的某P
: 30 1/23 jupple □ 下學期上課遇到呂布妹.......
: (請將受檢舉文章前後各兩篇的列表複製貼上來,註明檢舉文章編號及檢舉對象)
: (並附上被檢舉文章之文頭)
: 2.檢舉事由:
: 短時間內(1小時)
: 三篇同樣 類似恨意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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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9.130.200.180
1F:→ iamsg:判決錯誤也不波板公告....黑箱作業XD 210.208.182.42 02/11 17:25
2F:推 iamsg:判決終結為啥可以更改判決? 漫奇怪的 210.208.182.42 02/11 18: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