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inOQ (林QQ)
看板L_SecretGard
標題Re: [申訴] HATE板主onlysnoopy 水桶過重
時間Tue Dec 25 18:35:43 2007
※ 引述《onlysnoopy (最愛分子的笨小史)》之銘言:
: ※ 引述《LinOQ (林QQ)》之銘言:
: : 再加上你之後又PO第二篇文章直接攻擊上篇除了aegis144外的另兩個噓文者,
: : 同樣的違反版規四,判你兩週水桶。
: : ^^^^^^^^^^^^^^^^^^^^^^^^^^^^^^^^^^^^^^^^^^^^^^^^^^^^^^^^^^^^^^^
: : 1.同一事件可以再多判兩週?
: : 2.對方先進行攻擊之行為,而我只是進行反擊 為何被拆開算?
: : 3.加害者kokfkimo在公告文中的推文沾沾自喜 這還不足證明他是故意的?
: 雖然是同一事件,但是你是後來又發文章攻擊,
: 反擊他人,還是算攻擊阿。
: 所以將此事件分開算,故又累積兩週。
我強調這兩次是"同一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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