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avinTsai (維軒)
站內L_SecretGard
標題[問題] 指控別人不用附證據?
時間Tue May 15 23:02:41 2007
你們小組長不是很喜歡在人家的申訴文裡回什麼
『請附上相關文章或證據』
嗎?
那你自己還好意思像上面那篇說一句:『先前煽動鬧事』就算了?
不附上相關證據對嗎?
不要寬待自己好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68.33.141
1F:推 s9341097:而且所謂的煽動鬧事,是指要她下台嗎?218.162.203.206 05/15 23:04
2F:推 weaver:小狐只是公報私仇而已 不要想太多 59.104.188.163 05/15 23:07
3F:推 saeea:公報私仇唷! 大家快來看阿 140.125.203.22 05/15 23: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