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ahaha99 (成為鄉民中道的力量)
站內L_SecretGard
標題Re: [申訴] hate版主 QkooQ版主 與 pasaword 版主 …
時間Fri May 11 17:57:57 2007
※ 引述《FoxTz (堅持堅持再堅持)》之銘言:
: 依據批踢踢實業坊BBS站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
: 第二編第一章之節錄,
: 本規則所稱違規行為,包含下列行為:
: 一、看板違規行為:
: (一)未經作者同意,於看板轉載他人任何形式或內容之文章。
: (二)未經同意,於文章中公佈他人之真實姓名、電話、住居所或其他任何非經本人
: 公開之個人資料。
: (三)未經同意,公佈與他人間之水球及信件內容。但於申訴時作為證據資料並發表
: 於本站指定之看板,或依本站要求提出者,不在此限。
: 作為證據資料並發表於本站指定之看板,不在此限。
: 故本案駁回。
: 心情小品集 小組長 FoxTz
你要講法條陪你講,
(三)未經同意,
公佈與他人間之
水球及信件內容。但於申訴時作為證據資料並發表
於本站指定之看板,或依本站要求提出者,不在此限。
看到沒有,
公佈,你轉去的都是隱形看板,沒有"公佈",更別提誰申訴了什麼
我也不知道,而且第三條是針對
水球與信件內容,所以你引用(三)是會有問題的。
如果(三)你沒法引用,那很明顯的你就違反了(一)。自己好自為之....
----
另外,pttlaw判決下來了,該怎麼辦怎麼辦,不要再斷線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6.50.204
1F:推 escaflone:依以往判例小組長不會有錯啦。 210.69.13.1 05/11 18:00
※ 編輯: wahaha99 來自: 218.166.50.204 (05/11 1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