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uksTz (FucksTz)
看板L_SecretGard
標題[問題] 本板違規處理原則
時間Sun Aug 6 21:54:06 2006
請小組長明確定義置頂公告之人身攻擊文章罰責,
究竟為:
1.不罰
2.小組長親衛隊的話則不罰
3.劣文退回
4.水桶
5.劣文退回再加水桶兩個月
相信板上大家都看到目前情況1和5都同時併存,
(當然也有可能是情況2和5, 但是我不敢明講 XD)
我實在是怕小組長又去改公告或者另外公告, 故引用置頂如下:
(之前已經有先處罰再公告法源的案例了, 最後取消劣文還連個道歉都沒有)
========================================
作者 FoxTz (換位思考中庸之道) 看板 L_SecretGard
標題 [公告] 本板違規處理原則
時間 Thu Aug 3 05:42:39 2006
──────────────────────────────────
而板上最近無關板旨文章,濫用申訴文,及人身攻擊文章眾多。
此篇公告之後,
凡判定為上述文章,及鬧板文類別者,將直接劣文退回。
^^^^^^^^^
人身攻擊文章及推文,將不警告直接水桶。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5.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