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akeiven (墨東月)
看板L_SecretGard
標題[問題] 判決標準疑問
時間Tue Aug 1 18:00:32 2006
1.生活娛樂館組規第三條第一點,
1.版主違反本站或本組之規定,依違情節程度作以下之懲處:
1>警告。
版主警告集滿兩次就解除版主職務。
2>解除版主職務。
3>褫奪於本群組內任版主之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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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小卒長,有哪一則條文是用在『因為版主沒報備開放推文
所以就必須給予警告』?
再者,新任版主三位管理流量大的hate版,你是否又忘記加上
『取消推文之後造成瀏灠不易以及大量新增文章會造成伺服器
緩慢』等相關效應?
我個人絕對相信這三名新任版主出於該考量而開放此權限,而
些相關效應,你又看了嗎?
所有相關事情,你都不會考量所有狀況,一發生任何事就直接
警告,您說您看在眼裡,您看到了哪部份是足以穩定大局?
今天hate版流出個人相關資訊,這的確有錯。
但是也因為有人為了保住hate版,所以選擇擔當版主。
你身為上層(就當是上層吧,反正這是網路),你絲毫不體恤
其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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輕動朱唇以徐言 榮舞秋風以悅君
含辭未吐凌波步 看似靜水卻狂潮
玉宇瓊樓天上居 亂世之情無緣覆
寒衣不待四季短 帝位不如玉鏤帶
人間百年飄渺過 恩怨千年洛神賦
僅敬曹植.甄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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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1.78.160.79
※ 編輯: Fakeiven 來自: 211.78.160.79 (08/01 1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