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acrose (著實鍛鍊了一番~)
看板L_SecretGard
標題[問題] 345公告
時間Tue Aug 1 15:36:20 2006
根據組規
三、版主懲處
1.版主違反本站或本組之規定,依違情節程度作以下之懲處:
1>警告。
版主警告集滿兩次就解除版主職務。
2>解除版主職務。
3>褫奪於本群組內任版主之權。
2.累犯者加重懲處。
前面人有po過,不過我還是想再提一次,
黑特被禁推文回文,一切都只有公告上的依據,
而沒有站規和組規的規範,因此黑特板主只違反了公告,
並不適用於版主懲處辦法,我認為應該撤除此項懲罰~
一切獎懲皆應該照著站規組規板規來,
而不是隨著小組長自由心證決定,
否則難免讓人懷疑只要站方高層喜歡,
愛怎麼處理站務都可以,
希望相關人事能夠出面講清楚,
不要迴避這些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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