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laus (La Jolla)
看板L_SecretGard
標題Re: [申訴] hate版不當水桶
時間Sun Jul 2 16:20:46 2006
只能說你的用詞太明顯了
予以駁回
※ 引述《Sn (序號無限)》之銘言:
: 一、檢舉人:sn
: 二、被檢舉人/看板:hate/leesmart
: 三、檢舉事由:
: 四、檢附證據:
: 作者 leesmart (大綠) 看板 Hate
: 標題 [公告] Sn水桶三天
: 時間 Sun Jul 2 00:02:35 2006
: ───────────────────────────────────────
: 你這篇文章的標題就直接攻擊別人,
: 擁有這個暱稱的當事人來信申訴,
: 別硬凹說你只是單純在幹一種化學物質,
: 因為我不相信宜蘭會跟碳水化合物有關係。
: 根據版規第四、五條規定,
: 按理來說是兩週水桶票一張,而你雖有討戰,但沒連續,
: 還有就是你標題攻擊別人暱稱,但沒ID部分或許該從輕發落,
: 不過一搜尋就知道你是水桶常客累犯,
: 先行警告性質的水桶一點意義也沒有,
: 我們這裡不是這樣讓你亂攻擊好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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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人並沒有犯任何一條板規
: Leesmart爛用職權捏造罪名
: 行事過於情緒化,不依版規濫用板主權限
: 故本人申訴該版板主Leesmart不當行使板主權限浸本人水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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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09.227.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