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knana (光翼)
看板L_SecretGard
標題[判決] 103篇罷免Anonymous板主Leolion952
時間Sat May 20 23:07:50 2006
103篇罷免匿名版版主此罷免案不成立
程序上並沒有符合組務之規定
若非自願退位:須先至LifeNewboard版提出罷免連署,基本連署門檻為50人。
1>禁止multi-id連署。
2>連署時間滿三天方得提出申請。
3>提出罷免連署者,需在該看板及小組組務版上告知進行罷免連署中。
若無告知,則連署視為無效。
補充說明:
第三點所謂的告知文必須在申請LifeNewboard罷免連署的同時
提出告知文,而非罷免連署之後提出,這樣是不受理的
連署完成滿三天才可以至組務提出罷免申請文~
組務才會開始審核此罷免案是否成立與通過
103篇罷免連署乃屬於罷免申請文
因此判定此罷免案不成立
心情小組長okna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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