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zpeer107 (立志當壞人)
看板L_SecretGard
標題Re: [申訴] hate板板主moboo違規判決
時間Tue May 2 23:47:21 2006
以下跟本案無關部分,我將不予回應
※ 引述《moboo (我是陳米布)》之銘言:
: 大哥
: 小組長不在
: 我就先回應你
: 希望你自己花時間想想,不要提出五點,又五點都只是想幫自己脫罪,
: 而沒有一條focus在你到底進水桶對還是錯,我希望你能注意在那上面。
: ※ 引述《ezpeer107 (立志當壞人)》之銘言:
: : 一、檢舉人:ezpeer107
: : 二、被檢舉人/看板:moboo/Hate
: : 三、檢舉事由:
: : 總之,我被以推文挑釁為由浸水桶,以下是我的抗辯:
: : (我是黑特乖寶寶,零鬧板紀錄)(己寄信溝通)
: : 1.挑釁定義不清
: 濫用噓文權力,惡意連續攻擊版友,如需檢附文章可檢附多篇你惡意噓文的文章
: 不要以為惡意噓文是沒辦法認定的,在大家已經明顯不歡迎你的行為的時候,
: 仍然執意行之,這不是最簡單的定義嗎。
如果你的挑釁定義是「大家已經明顯不歡迎的行為,仍執意行之」
會造成
大家討厭一個人,就可以任意剝奪其權利的暴民式政治
一個行為是否符合板規,要從行為本身去下判斷,而不是人云亦云
: : 2.如果我的推文構成挑釁,按照同一標準
: : baloney,antx,XDboy,Tabris157應該全部水桶
: 請針對在你的案件上,人家應不應該水桶跟你應不應該水桶是兩回事吧?
: 除非你證明你們是一起來亂的,亂的程度都一樣。
: 不然你不是在說自己不應該水桶,而是同樣的標準大家都該水桶,
: 那麼你今天在這裡講你不應該被水桶就錯了,你只是第一個被水桶。
: 所以你認為你自己也可能是可以被水桶的。
: 另外,你自己都覺得挑釁定義不清了,你是按照什麼標準呢?
: 如你自己能下一個定義,說明為什麼他們應該水桶,第二點才會成立。
其一:判例有拘束性,相類似事件應有類似之處理
其二:舉重以明輕,重者不罰,則輕者更不可罰
推 baloney:e大你吃飽太撐
欠揍啊
→ antx:
他嘴很臭
推 XDboy:他也算反串之一
超北攬 反串又沒笑點
推 Tabris157:e開頭的
白痴
此皆明顯的人身攻擊行為,涉及公然侮辱和暴力脅迫
現實社會中尚須負刑事責任,仍不以水桶處理,
舉重以明輕,我的言行更無可以水桶的理由
而我的類似言行在黑特上比比皆是,其他人既不水桶,我則亦不應水桶
某行為若不違反板規,就算重覆做上一百次也不會變成違反板規
噓文既不違反板規,我就算噓上一萬次,你仍不能浸我水桶,
(<板規5>乃規定上一行為,於此不贅)
: : 3.檢舉文本身「不符合板規」,按照<板規四>應「不予受理」
: 請問為何不符版規,請證明為何不符板規?
: 該篇文章討論黑特板現象,與你推文何干?
該檢舉文之推文(板規效力及於推文)己涉人身攻擊,違反<板規4>
按照<板規4>之紅字,應不予受理
: : 4.未經警告即行水桶,與「[公告] "警告" 文章類別正式啟用」之政策顯然有違
: 當然啦,你看你檢舉理由是"推文挑釁"
: 但是警告文章類別適用在"文章",整篇公告沒有提到推文也要先警告。
: 另外警告只是在板主無法判定違規的時候運用,並沒有規定板主必須要先警告,
本板公告上百篇,「公告與板規及於推文」是一般推論,
如果板主以為不適用
請在「有關推文的說明」中重做修正或加註明(那些適用,那些不適用),以杜疑義
但是在修改之前,請提出該公告不適用推文的具體理由
否則請按一般推論(法理),先行警告,才能水桶
以上前提己有爭議,以下沒有討論必要
: 直接水桶的案例在HATE板俯拾即是,故你不是個案。
: 另採用警告已經表示該使用者違規,故如果你說應該先警告你,
: 那麼代表你已經承認自己違規了。
: 如果你有違規,又明顯可認定的話,那麼是可直接水桶的。
: 你離所謂模糊地帶還有一段距離。
: : 5.很多人討厭一個人,並不能當成定罪的理由
: 所以理由是你推文挑釁啊,你有沒有推挑釁的文?
: 你是不是黑特乖寶寶,這不用問我,可以去問版友。
: 你是為什麼被大家討厭也要算進去吧,犯法違規的人也被大家討厭,
: 但是從來就不會有法官判斷他違規是因為大家討厭。
: 也從無出現在敘述之中,你的"很多人討厭一個人"定義是什麼,模糊不清啊?
該公告中「
一堆鄉民說要打你 "讓他浸 讓他浸"
沒聽過這種要求╮(﹀_﹀)╭ 眾怒難犯啊~~~
」
可見眾人的好惡強烈影響板主的判斷能力
當中「一堆鄉民」即「很多人」
「說要打」即「討厭」
「你(me)」即「一個人」
「眾怒難犯」則板主受眾人影響後的偏差判斷
一堆鄉民說要浸我水桶,就能浸嗎??
一堆民眾說要A去死,就能把A抓去槍斃嗎??
: : 四、檢附證據:
: : 作者 moboo (我是陳米布) 看板 Hate
: : 標題 [公告] ezpeer107過分挑釁水桶二週
: : 時間 Tue May 2 02:08:03 2006
: : ───────────────────────────────────────
: : ezpeer107經檢舉多篇文章皆有挑釁
: : 如下
: : 噓 ezpeer107:你也想被m啊~~太晚啦~~~~~不會m你的啦~~~ 05/02 01:43
: : 推 A6:修一 下錯字再m吧 05/02 01:44
: : → ezpeer107:剛推完就破功~~~雞巴毛!! 05/02 01:44
: : 推 zeromagi:我沒推藍爆啊.......= = 05/02 01:44
: : 推 gitayuan:這是 清流? 05/02 01:44
: : 推 baloney:e大你吃飽太撐欠揍啊 05/02 01:45
: : → antx:他嘴很臭 05/02 01:45
: : 推 XDboy:他也算反串之一 超北攬 反串又沒笑點 05/02 01:46
: : 推 scott1man: 05/02 01:47
: : 推 Tabris157:e開頭的白痴 05/02 01:47
: : 噓 ezpeer107:雞巴毛~~~一堆仁義道德賺m文~~屌~~ 05/02 01:46
: : 推 hyper5:覺得有參選下屆鄉民代表的淺力!! 05/02 01:48
: : 噓 ezpeer107:我只不過往前站了一點點~~大不了退後啊~~打我啊~~~笨蛋~ 05/02 01:50
: : 一堆鄉民說要打你 "讓他浸 讓他浸"
: : 沒聽過這種要求╮(﹀_﹀)╭ 眾怒難犯啊~~~
: : 水桶二週
: : 抹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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