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ogin (愛喝可樂的勾勾)
看板L_RelaxEnjoy
標題Re: [申訴] 不服 car 板主 Pellaeon 判決
時間Thu Dec 26 10:25:07 2024
此案請 car 板主 Pellaeon 回應
回應至板上或推文即可
因此案屬於比較專業部分
怕有所判斷錯誤
會依照本人判斷來請教 板主 Pellaeon
並是否修改其判決
根據
#1dR8WkWN (L_RelaxEnjoy)
檢視內文後
對照
→ hanchueh: 林志穎的問題其實後來也用OTA解決了 11/09 14:18
推 hanchueh: 林志穎的問題是他以為有開AP實際只有開ACC 11/10 02:41
→ hanchueh: 後來推出OTA更新選項 讓你直接開AP不會開ACC的選項 11/10 02:41
→ hanchueh: 所以有開這個選項的人就只能開啟AP 不會開錯開成ACC 11/10 02:42
→ hanchueh: 原本是拉一次或按一次只有ACC 兩次才是AP 11/10 02:44
→ hanchueh: 現在可以選擇只要一次就是AP 就不會有ACC 11/10 02:44
小組方看不出來
林志穎的問題是他以為有開AP實際只有開ACC
警局給資料
只能證明
而相關單位的蘆竹分局發布的新聞,就是「未注意車前狀況」。
只能說 這些也只是 hanchueh 申訴者之推論
不能得知是否為發生事故之主因
請板主參閱後
是否認同申訴者所敘述
維持違反板規 3-4 之判決呢?
以上
※ 引述《hanchueh (RaidenHC)》之銘言:
: 看板名稱: car
:
: 1. 板友被判決處罰的公告(需轉載至本板當證據)
: 2. 與板主溝通證據(需轉載至本板當證據)
: 3. 板友被判決處罰之本文(需轉載至本板當證據)
:
: 前次申訴已附證01至證09。
:
: 4. 板友認為不該被這樣處罰的說明 認為板主處理不當的說明
: A. 林志穎家族官方聲明
: 有兩次聲明,第一次為車禍當日:
: https://wantrich.chinatimes.com/news/20220722900755-420501
:
: ----------
: 今(22日)早上約10點由駕駛林志穎先生及乘客兒子Jenson,因不明原因開車自撞分隔島起
: 火燃燒,隨即被熱心路人救出送往林口長庚醫院,目前林志穎父子正在長庚醫院進行緊急醫
: 療處理中,林志穎先生有多處受傷及骨折,目前由長庚醫療團隊進行手術評估中,病情暫時
: 無法詳細說明,但目前相對穩定,非常感謝社會大眾和粉絲的關心及長庚醫療團隊的協助。
: 最後,要由衷感謝將林志穎先生及兒子從車中救出的好心人士,僅代表林志穎家人及公司謝
: 謝您。
: 吉米工作室
: 2022年7月22日
: ----------
: 第二次為手術後,可對話後:
: https://www.strongmedia.com.tw/5964/80451/
: ----------
: 謝各位這幾天的關心,也辛苦大家了,今天針對幾件事情與大家說明:
: 首先還是要向第一時間將林志穎先生與兒子Jenson救起的民眾致上最深的謝意,目前我們也
: 在這幾天陸續聯絡救命恩人,已經由經紀人與家人親自或透過他人表達由衷感謝之意,這段
: 期間若有造成您們的困擾,深感抱歉,我們目前與志穎的救命恩人保持聯繫,待志穎的身體
: 狀況穩定,志穎的家人也會親自拜訪道謝。
: 針對志穎目前的狀況已經逐漸好轉,他目前的意識是清楚的,也能夠進行簡單對話,接下來
: 在長庚醫療團隊的專業評估下,將進行相關的手術,很抱歉手術的內容暫時無法跟大家說明
: ,後續志穎也會需要一些時間修復與靜養。
: 對於近期新聞與網路討論事發經過眾說紛紜,目前也只有當事人志穎最清楚,我們也有嘗試
: 詢問志穎,但因他目前的身體狀況仍然無法完整拼湊意外發生的經過,後續會等到志穎狀況
: 好轉後,會再與相關單位進行說明。
: 最後,與志穎及家人討論過後,志穎並不想浪費太多社會資源在關注他的事情上,這段期間
: 謝謝你們給他的鼓勵,這也是最後一次與大家說明志穎目前的狀況;也再次感謝第一時間救
: 起志穎與Jenson的熱心民眾、還有永遠在第一線服務民眾的消防局,這次給予非常大幫助的
: 長庚醫療團隊,還有最重要感謝所有關心志穎的朋友、歌迷、還有藝人們,另外也謝謝合作
: 廠商能夠體諒志穎目前的狀況願意讓工作延後,謝謝你們。
: 7月25日
: 吉米工作室
: ----------
: 簡單的說,第一次聲明裡的車禍原因為「不明」。
: 第二次聲明則是說,「等到志穎狀況好轉後,會再與相關單位進行說明」,而且「並不想浪
: 費太多社會資源在關注他的事情上」。
: 換句話說,他只想跟相關單位說明,並不想跟社會大眾說明。
: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1149771
: 而相關單位的蘆竹分局發布的新聞,就是「未注意車前狀況」。
: 「警方說明,48歲的林志穎駕駛小客車行駛中正北路往桃園區方向時,因未注意車前狀況,
: 不慎碰撞汽機車分隔島,隨後車輛便起火燃燒。林志穎與坐在副駕駛座的兒子頭部及臉部分
: 別受到輕傷,目前已送往醫院診療中。員警對駕駛實施呼氣酒精濃度測試,其酒測值為零,
: 未有酒後駕駛情事。」
: 事後蘆竹分局也沒有再發出任何更正的聲明,表示無論林志穎事後有沒有跟警方進一步說明
: ,都沒有改變原始的「未注意車前狀況」事實。
: 所以林志穎車禍的原因,就是他自己開車沒看路,是人為失誤,但他並不想要社會大眾關注
: 這個細節。
: 所以,他開車沒看路,就是警方已經直接確定,也是林志穎間接確定但不想對社會大眾直接
: 承認的事實。
: 既然他不想要社會大眾關注,請你尊重他本人的意願,不要訂一個要逼他做不想做的事才能
: 達成的標準。
: B. 依據公開事實的網路討論
: 警察是依照現場的監視器跟酒測的結果,來判定林志穎開車沒看路。
: 而媒體找的專家同樣是依照公開的監視器影片,來推論林志穎他車子的功能可能怎樣被使用
: 。不管怎麼推論,都不會改變他車禍原因就是「未注意車前狀況」,也就是不看路開車。不
: 看路開車本來就會出事。專家只是利用警方公開的資訊跟特斯拉功能的使用邏輯來推論。這
: 並不是在判定車禍原因,只是在討論相關的功能,只要不牴觸警方的聲明,都應該是被允許
: 在討論區合理討論的。
: 車板對於造謠的板規是「捏造謠言」,這些功能討論,是專家在媒體上說的,並不是我捏造
: 的,而且在媒體上也有合理的解釋,並不是謠言。
: 而且,依照證10,您過去擔任車板代理板主,處理我之前造謠違規的標準:
: 「最少還是由媒體具名
: 有事情是由媒體自己扛
: 最少是公開資訊
: 出事不是罵你我
: 我在判決已經說了
: 公開資訊是為必要條件」
:
: 專家在媒體上的合理推論,是媒體自己扛的公開資訊。怎麼會是我捏造的謠言呢?
: 總結:
: A. 林志穎的官方聲明就是他只想跟相關單位說明,而相關單位說的就是他沒看路。
: B. 專家在媒體上的推論,只是依照警方發布他沒看路的事實跟現場車子的軌跡,去合理推
: 論哪些功能符合現場的事實。並不是在判斷車禍原因,也不是我捏造的謠言。
: 請您尊重林志穎本人的意願跟尊重您自己本人說過的話,重新判決,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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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158.78.8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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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gogin (49.158.78.8 臺灣), 12/26/2024 10:25:45
※ 編輯: gogin (49.158.78.8 臺灣), 12/26/2024 10:27:04
1F:→ gogin: 已轉寄 Pellaeon 12/26 10:27
2F:推 hanchueh: 就算只有開ACC 只要駕駛有看路操作方向盤 就不會出事 12/26 11:54
3F:→ hanchueh: 所以事故主因一直都是沒看路開車 不是用了什麼功能 12/26 11:55
4F:推 hanchueh: 但 如果有正確開啟AP 至少不會發生偏離撞上橋墩的問題 12/26 12:02
5F:→ hanchueh: 但 如開啟AP還繼續不看路開車 可能有別的問題如闖紅燈 12/26 12:03
6F:推 hanchueh: 而這些如果情境 本來就應屬於車板合理討論車輛功能範圍 12/26 12:09
7F:推 hanchueh: 只是用警方公開已知的資訊去套用這些功能的運作邏輯 12/26 12:12
8F:→ gogin: 雖然沒要申訴人提出意見 但已結案 12/26 12: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