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aveMan (找尋不一樣的新鮮生活)
看板L_RelaxEnjoy
標題Re: [申訴] FishShrimp板 板主RaveMan不當水桶十年
時間Thu Mar 26 13:15:50 2015
使用者k01294
在2011年11月被我水桶十年,
且當時也表態"蝦板我也不會再去了"
而在2015年3月要求我提前解除他水桶
且在站內信中一直大量引用法律條文
換言之,他現在申訴的是3年多前的判決
於是乎我以"提前解除水桶的案例在板上從未有過"為由拒絕之
如果申訴就可以輕判緩刑,怎麼想都不合理
不巧,當時他曾寄給我的站內信以及公告文都在
為求完整且隻字未改,將一一轉錄
他本人也同意我轉貼至組務版
如果組長認為三年多前的判決有再審的必要
詳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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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RaveMan (42.74.4.246), 03/26/2015 13:30:13
※ 編輯: RaveMan (42.74.4.246), 03/26/2015 13:31:13
1F:推 k01294: 重點應該著墨於水桶十年所依據的法源無根據性吧... 03/27 22: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