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eniusKiKi (GeniusKiK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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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申訴] Car 板新任板主 RaveMan 不適任
時間Thu Sep 20 01:02:32 2012
新官上任三把火
新任板主 RaveMan 於未事先規範或公告的情況下
逕行將
#1GMJQa8b (car)、
#1GMJvPCR (car) 兩篇理性討論板務的文章鎖文禁止討論
●18077 m18 9/19 NinePi □ [討論] 給新版主的一些建議與板務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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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碼(AID):
#1GMJQa8b (car) [ptt.cc] [討論] 給新版主的一些建議與板務? │
│ 文章網址:
http://webptt.com/m.aspx?n=bbs/car/M.1348023972.A.225.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186 Ptt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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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RaveMan :對板務有意見請來信,勿影響版面,謝謝09/19 14:08
●18081 m14 9/19 airchair □ [討論] 新的買賣 公告 閒聊 推文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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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碼(AID):
#1GMJvPCR (car) [ptt.cc] [討論] 新的買賣 公告 閒聊 推文制 │
│ 文章網址:
http://webptt.com/m.aspx?n=bbs/car/M.1348025945.A.31B.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164 Ptt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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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F:推 RaveMan :對版務有意見請來信,勿影響版面09/19 16:43
並於事後在板面上公告禁止使用者於板面上討論板務
●18103 X5 9/19 RaveMan □ [公告] 請勿於版面討論版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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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碼(AID):
#1GMObXOn (car) [ptt.cc] [公告] 請勿於版面討論版務 │
│ 文章網址:
http://webptt.com/m.aspx?n=bbs/car/M.1348045153.A.631.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32 Ptt幣 │
└─────────────────────────────────────┘
然而依據批踢踢站規規範條文如下
● 738 m 10/09 JasonBourne □ [公告] 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條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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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碼(AID):
#11PhstD5 (PttLaw) [ptt.cc] [公告] 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 │
│ 文章網址:
http://webptt.com/m.aspx?n=bbs/PttLaw/M.1097252279.A.345.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1 Ptt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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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對於板主或小組長管理之建議
第二十五條(得提出建議事項之範圍)
使用者對於板主或小組長關於下列事項之管理,得依本規則提出建議:
一、板規或群組規範之內容。
二、及進板畫面之編輯。
三、其他影響一般使用者之看板使用權利者。
第二十六條(提出之對象及看板)
對於板主之建議,於該看板提出。對於小組長之建議,於該群組事務看板提出。
綜合以上兩條條文
使用者對於看板板規或其他影響一般使用者看板權利者本應於看板提出
如今板主 RaveMan 禁止使用者於板面上討論板規
無疑是剝奪使用者參與討論板務的基本權利
事後對於此任意剝奪看板使用者權利之行為
毫無絲毫反省檢討道歉之行為
反而又發表了另外一篇引起軒然大波之文章
●18136 X1 9/20 RaveMan □ [公告] 給板眾的一封公開信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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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碼(AID):
#1GMVC8yK (car) [ptt.cc] [公告] 給板眾的一封公開信 2 │
│ 文章網址:
http://webptt.com/m.aspx?n=bbs/car/M.1348072200.A.F14.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524 Ptt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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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在此提出對於 Car 板主 RaveMan 不適任行為之申訴案
請小組長盡速處理以便後續罷免板主事宜之進行
補充事證,RaveMan 執意不允許使用者於看板上討論板務
●18138 2 9/20 acircus R: [問題] 請問禁止於板面討論板務的依據?
┌─────────────────────────────────────┐
│ 文章代碼(AID):
#1GMVncda (car) [ptt.cc] Re: [問題] 請問禁止於板面討論板? │
│ 文章網址:
http://webptt.com/m.aspx?n=bbs/car/M.1348074598.A.9E4.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126 Ptt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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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F:推 RaveMan :有問題可以私信,每個人都跟你一樣還得了?09/20 01:13
補充法務之站規解釋條文
● 2150 m 12/02 longbow2 R: [討論] 站規規範之檢舉/建議提出規範疑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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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碼(AID):
#1Er-BjUE (PttLawSug) [ptt.cc] Re: [討論] 站規規範之檢舉/ │
│ 文章網址:
http://webptt.com/m.aspx?n=bbs/PttLawSug/M.1322771181.A.78E.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647 Ptt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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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文明確指出板主可以"暫時限制"
但是不能"完全剝奪"使用者基於站規賦予使用者之權利
請小組長明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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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17.135.192
※ 編輯: GeniusKiKi 來自: 122.117.135.192 (09/20 01:18)
4F:→ tony428819:板務問題先和版主私信討論,如沒結果再來po文和大家討 09/20 01:32
5F:→ tony428819:論不是比較好?雖也不支持他先!文 但我覺得先私信較好 09/20 01:33
6F:→ GeniusKiKi:現在是板規牴觸站規的問題 09/20 01:35
7F:→ GeniusKiKi:還有罷免程序的問題...... 09/20 01:36
※ 編輯: GeniusKiKi 來自: 122.117.135.192 (09/20 01:56)
8F:推 zseal:板務問題我不認為私信會比公開討論好 09/21 17:24
9F:推 SES:請附上溝通證據 09/22 02:10
10F:→ GeniusKiKi:溝通證據如下篇文章,板主沒有回應 09/22 09:58
11F:→ tony428819:z大我知道私信可能會造成不回應或是氣自己的結果,但 09/22 20:41
12F:→ tony428819:車板人數頗多,如果大家一頁都是在討論確實有點不好.. 09/22 20:42
13F:→ tony428819:像您之前好像管理過hate板?如果討論板務文章不受控制 09/22 20:43
14F:→ tony428819:源源不絕的文章,應該是不太恰當吧,如果私信討論不ok 09/22 20:44
15F:→ tony428819:那我也就贊成在公開討論讓大家評論,也更有立場讓板主 09/22 20:44
16F:→ tony428819:不會再打太極~ 09/22 20:45
17F:推 zseal:私信通常是水桶 申訴 和檢舉之類的私信會比較快看到 09/24 02:29
18F:→ zseal:HATE人多文章多 所以我用前人留下的方式來做 09/24 02:30
19F:→ zseal:但板務通常是和板上使用者相關 那我寧可公開討論 09/24 02:30
20F:→ zseal:但老實說 不要亂搞 就不會有這類問題 09/24 02:31
21F:→ zseal:我不認為換個板主就必須要全部重新整理一次或大改革 09/24 02:31
22F:→ zseal:car板在他上任前 根本就好好的 沒有需要變動或改革的地方 09/24 02:32
23F:→ zseal:他改掉的完全是依照他自己的意思去改 改成這樣的結果是什麼? 09/24 02:32
24F:→ zseal:看他幾天沒來管板沒來講話 有請假嗎?? 09/24 02:33
25F:推 zseal:請問小組長有要處理這一篇嗎 打槍或接受可以稍微告知嗎 09/25 16:30
26F:→ zseal:如果這篇打槍 那我們就再申訴其他事 09/25 16:30
27F:→ zseal:我們希望CAR板早日回到之前平靜的日子 09/25 16:30